喜欢一个人,是发自内心深处的喜欢过。
那时候,二十二岁的年纪,开始有了喜欢的人,也是记忆犹新的一个。二十二岁前肯定也有喜欢过的人,但想不起来。
那时候是在广东那边打工,接触的女同事居多,也没想过喜欢一个异性,毕竟在异乡,凡事都谨慎,也是不能让父母担心。
回家后,二十二岁是该谈婚论嫁的年龄了。
我被父亲安排在父亲所在单位的阅览室。那时候,在那儿认识了他,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一个人,却是满脸的沧桑。
他是个很安静的人,也喜欢看书,休息时能安静地坐几个小时看书。
就这样,慢慢的就喜欢了。后来,没在一起,原因是他二伯介绍二伯母鞋店的亲戚给他。当年我只是阅览室一临时工,他若娶那女孩,二伯母的店也可以转给他。
那时候,我感觉到人生很现实,能挣钱能说会道才行,爱情,并不是很美好,而且,我也不确定他对我是何种感情,即使我傻乎乎地给他写过告白信。现在想起,并不觉得幼稚和可笑。喜欢就就喜,是纯粹的情感在里面,并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事隔多年了,我也有结婚好多年了。当然是喜欢了,有感情了才结婚。磕磕碰碰了好多年,他叫我红太狼,我叫他灰太狼,不再是爱情,而已是一种亲情的里面。
前几年,微信刚流行,暂且不提他是真出轨还是差点,被我发现了,我现在也很意外我为什么没闹,也是信了他能处理好我们经营的感情。
想想这些年,太多的不容易,感情是有的,却说不出来“我爱你”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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