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罗马人三次征服世界:
- 第一次,罗马帝国的武力;
- 第二次,拉丁文;
- 第三次,罗马法;
罗马法是当今世界主要国家法律的基础。法律和几何学都要求内在的逻辑性。
几何学
东西方都有数学的成果,希腊以外的文明中数学的成果是零散的,不成体系,后人难以继续进步。欧几里得 发明了公理化的几何体系,提出了几何学的公理和共设,在此基础上推导出了整个几何学。
罗马法
罗马法的形成
罗马法在罗马崛起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完善,历时1000多年。
关键的贡献者:
- 西塞罗,《论法律》;
提出了自然法的观念,罗马法的基点。 - 查士丁尼大帝,编著《法学阶梯》
划分自然法、公民法、万民法;
罗马法影响的延伸:
- 《独立宣言》,美国
- 林肯废奴辩论
- 《拿破仑法典》
- 德国法典
- 中国、日本法典
罗马法 vs 秦律
秦孝公采用商鞅变法,制定秦律。秦律不同于罗马法的体系,完全为统治者富国强兵的目标服务,不具有普适性。
- 短期结果:秦国快速崛起,统一天下;
- 长期结果:秦律不适用于统一的巨大帝国,苛政导致起义,秦国很快灭亡;
罗辑思维的一期节目讲到了秦国灭亡的成因,指出秦国灭亡于"太大"。但是从罗马法的角度来看,终究是秦孝公的立意不高,法律制度设计之初无法适应发展的要求。同样不断扩张的罗马帝国,前后存在700多年,繁荣程度远胜于秦朝,这或许是罗马法的功劳。
西方理论体系思维
西方人擅长把零散的理论整理成体系思想:
- 罗马法
- 几何学
- 概率论
- 微积分
- 西方经济学
从假设出发,由逻辑推理,演绎出整个系统。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如果不能学到西方思维的精髓,经济的强大真的能保障长久的盛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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