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等电梯回家,当电梯到一楼后,门打开出来一个人,接着电梯里的人和她寒暄几句,无视我按过上楼的按钮已经亮了,重新按了下按键,继续下到地下车库了。当时的我,先是没反应上来;接着感到明明是我先按的上楼键,凭什么她突发奇想,就下到负一楼了?应该是我先上楼才对啊!感到有点儿气愤;在等电梯上来的时候,我又想到,难道因为我是对的就让对方再和我上个四楼后再下到负一楼?似乎有点违背人之常情!
之后自己又深层次的思考了一下整件事情,由此联想到很多时候,我们往往因为自己有理好像就得理不让人(终于找到我要表达的点了!),囿在自己的小宇宙里对事情进行评判了。
就好像今天看到朋友圈的一篇文章中讲到,中国人不守规则:“交规说,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允许红灯右转。而基本上全中国的司机都强行右转,把行人卡在已经绿的人行道上。偶然万一某个车被行人挡住,不得不停下,保证身后喇叭一片。”我想,发生这样的情况,一种是因为我们真的明知故犯不守规则,另一种是不知道规则,认为自己右转是对的就决不允许别人侵犯自己神圣的权利。
也由此联想到前几天顺丰快递员和轿车剐蹭,轿车司机下车就痛扇小伙耳光的事件,我想这个司机之所以这么猖狂,第一是不懂得尊重他人,另有一个支撑他的理由可能也是他认为自己是有理的那一方吧!
这也是今天自己想要表达的主题,当我们有理时,当我们对的时候,在不违法违纪的大前提下,考虑一下人之常情?考虑下对方的苦衷?以及当时的时间地点场合是否有不得不的原因?
得理的时候也能饶人,社会可能就少了很多不该发生的悲剧。不要因为我们站在对的这一方,就迷失了自己,忘记了人性和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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