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青岛政府出台《青岛市中小学生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可以适度惩戒,且应将惩戒向学生公开。这是一件好事,能够真正改观当代教育所遇到的现实问题。在把握好了惩戒的尺度后,在明确了惩戒的范围和力度后,对孩子进行教育,只要犯错,就要惩罚。
在社会上,有许多人秉持着“黄金棍下出好人”,借着这样的理念,纵容着自己的暴戾,摧残着孩子们的心灵,用力绝望孩子们的希望,更有甚者进行人身攻击,这使得心理素质本就脆弱的孩子们不堪重负,从此自闭甚至更多令人叹惋的结果。他们毕竟是孩子,还有好多东西承受不起,也不能承受。
也有许多人持有绝对反对的态度。而站在这样立场的人,大多只想让自己的孩子处在温室,不见外边的大风大浪,而忽视了对孩子的教化需要一定的惩戒手段,他们这样一昧偏袒,必然使孩子们没有什么抗压能力,反而增加了将来成人后的犯罪率。等到将来再去纠正?为时已晚。教育要及时更要有手段,惩处适当。
以上两种都是不妥当各有偏激的看法。而我认为只要惩戒是合理的,力度合适的,方式得当的,利于成长的,百利无一害。
美国教育家玛莉小时候被她的老师乔丹对她的一次惩戒。玛莉因与同学在英语课上讲话,被乔丹老师惩罚,让她写一篇1000字的文章,写出来的文章被退回6次重写5次,文章最后被乔丹老师拿去参加市上征文,并且最后得奖了,从那以后玛莉就爱上了写作。那是玛莉平生第一次被惩戒,也是她平生最受益的一次惩罚了。 足以见得好的惩戒对一个人的影响程度,对人的劣根性的清除,所以为什么不试着好好利用这样的手段呢?
再者,戒尺,从古至今都仍使用,在教育领悟举足轻重。 用来惩戒学生同时又不会使学生受伤,更不会有心里创伤。
所以,只要我们将惩戒这一功能合理利用,就一定会促进学生的纪律管理,学习管理,思想品质管理,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在教学中,一定要注重惩罚的尺度,在思想上又要照顾到他们的自尊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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