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读《红楼梦》至第九十四回。读了高鄂写的这十几回,最大的感觉是情节更加生动,书变得“好读”了,不像之前很多时候是硬着头皮往下读。读前面的内容,有时候一回要两三天才能读完,而现在一天就能读两回,也不觉得枯燥。
昨天刚开始读《秋园》。据说作者是六十多岁才开始学习写作的。朴实无华的文字,却焕发着无穷的魅力和光彩。作者写作这本书的初衷很简单,“母亲去世之后,我意识到,如果我不写下点什么的话,母亲在这个世界存活过的痕迹,将会被迅速抹去。”
对于热爱写作的我们来说,又何尝不想写下些不一样的文字,让那些我们生活中重要的人和事,能够被铭记在册。
这也是一本非常“好读”的书,我估计读书速度快的人,一个晚上就能读完。但对于读到的喜欢的书,我通常不忍心读得太快。在茫茫书海中,我也曾踩过不少“坑”,因此,遇见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真的是一段善缘,它值得我认真对待,用心品味。
对于成年人来说,读书和写作这两件事,是真心喜爱,才会去做的。这不是在学校念书的时候,有老师和父母会逼着我们去做。我周围有许多人,一年不读一本书,不写一个字,整天忙完工作,就是聚在一起喝酒打牌,照样活得很开心。
但是我一旦从读书和写作中,体会到在精神世界中遨游的愉悦和充实,这辈子都难以割舍了。
最近我一直在反思自己写作的事。但凡喜爱写作的人,大概都不仅仅只把它当做一个爱好,总希望能写出点名堂来。想想自己以前写的传统短篇小说,虽然只发表在市级刊物上,挣的稿费也不多,但真的很快乐,拿到手的几本样刊都送给了自己的好朋友。
在看看自己现在,跟风写网络小说。说实话,确实是想挣点钱,但现在来看,这钱真的不好挣。而最重要的是,在写网络小说的过程中,我一点也不快乐,一门心思就想着怎么调动读者情绪,写出所谓的“爽点”,却忘了自己坚持写作的本心和初心。
写什么样的小说,本身并无高低贵贱之分,那些写网文能挣到大钱的人,确实也很厉害。但对我来说,没有真正的兴趣和热爱,注定是无法持久的。
我拿出了自己当初发表作品的那本杂志,翻到了自己作品的那一页,读着那熟悉的文字,虽然文笔和内容都不够成熟,但自己的文字毕竟变成了铅字。这部短篇小说不是我写作传统文学的终点,而应是我重新扬帆远航的起点。
我看着书柜里的几十本文学杂志,有《人民文学》、《花城》、《中篇小说选刊》、《译林》等等。我的母亲也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所以这两年,我们一起订了这些杂志。之前看记录片《我在岛屿读书》,说到一本分量很重的文学杂志《收获》,余华、苏童等大作家都在这本杂志上发表过处女作。
总而言之,我还是更加喜欢传统文学。以后我会继续阅读经典文学作品,坚持写散文和短篇小说。像卡尔维诺、博尔赫斯、卡夫卡、米兰•昆德拉这样的文学大家,我还没有拜读过,以后会慢慢把课补上。
不用再读那些动辄几百万字的网络小说了,我感到由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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