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篇文章之前我亮了一下台灯。亮一点心便暖一点。
以前说的最多的是自己。一个人越了解自己便不会轻易的去轻视他人。他人?今天我要讲的便是他。
青春期时,他永远是穿着白色体恤衫的。他也许不会知道,直到现在的我看见穿白色的男孩,永远是要多看一眼的。他身上总有衣物清洁剂的清香。深深一闻,顺着鼻腔,飘进了心里。他手指是纤细的。从来没有发现一个男人的手可以有这样好看。后来除了电视剧里的主角,生活中再也没有找到过这样好看的一双男人手。
对,灌篮高手,我们都爱看。逃课去看整天,忘记饮食。
他不爱我。我知道。
高考了。他很颓废。整夜的游戏。他在躲避一切。他恐惧失败。他用那双纤细的手不断点燃香烟。身上的淡香变成了烟草味。我们越来越远。有些事谁也说不清,可是它就是变成了这样。
大学里看见了另一个他。他不是他。我知道。我们没有走很远,也没有很近。他会座在宿舍楼下等我冲凉下来递一瓶酸奶给我。我轻轻说谢谢。后来,他回了东北。
8年。他说我等了你8年。
时间和感情不能成正比。时间越长感情越深?感动不是爱情。
他在北京。一个有雾霾的城市。有时候时间和距离确实可以阻挡很多。哪里来那么多的奋不顾身。已不是小孩,除了爱情,还要食饭。
歌单。以前他有个mp3,借我整夜听歌。从不叫还。他的歌单永远是可以一起分享的。
一起出游。他住隔壁。放起了披头士。我靠窗,知道想的已经不一样。心里想什么,便听什么。内心冰凉的人不会听温暖的歌。
小镇很好。有安静的夜晚。未来它还会有更多的花。可是再也不会有邻室的音乐。
有些见面太刻意显得很匆忙。匆忙着告别。只愿不经意间你走路看见我。问一声,可好?我淡淡答,还不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