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想去打篮球 |
零六年左右,师姐在QQ给我留言,说:试试这个。那时候她短发,锁骨边纹着纹身,穿着一条随时会炸开的紧身牛仔裤。手里,永远叼着一支不会熄灭的烟。
她形象高大,就像许多留有黑白照片的艺术家一样,我并不是很能听得懂,但她既然说了,那肯定很牛逼就是了。
她喜欢约我在女生宿舍楼下的清吧喝奶茶,可我不爱喝奶茶。她告诉我她的家在秦皇岛,对我来说,这和葫芦岛又有什么区别呢?师姐,我想去打篮球。
许多年后我曾在断了电漆黑一片的房间里巧然打开这首歌,时间过了很长,我突然意识到,那个锁骨边有纹身的姑娘,好像鼓足了很大的勇气。
| 最纯洁的爱情关系 |
书架上有本《萨特文集》,是我一位师哥的,嗜书如命,他说这辈子有三样东西不会借:书、碟,还有姑娘。这个理念也成了我人生观重要的组成部分。
这本书是一次酒后他借给我的,我们坐在狭窄昏暗的客厅里喝酒,师哥的女朋友蜷在桌角余光瞥着电视,面无表情,我觉得他们的关系很神圣。
我至今不敢提这本书的事,总觉得这事心怀愧疚,有悖伦常。
| 抽完这支烟我要去拯救世界了 |
车速和音乐是有绝对关系的,自从改听民谣,我上班迟到的次数明显增多,这让我觉得很不体面。
这招治愈了我路怒症,也很快得了自闭症,我喜欢到家后在车上抽支烟,听首歌,就这么一直保持着这个不卑不亢地姿势。
因为我知道,下车后我又要去拯救世界了。
| 有姑娘会拒绝哥帝梵吗 |
我认为世界是友善的,至少每一家商场每天都在用心为大家编一个理由,让你给喜欢的人买一件礼物。
尽管你不是特别了解那个女孩,可是她肤白,貌美,腿长,荷尔蒙决定了这就是爱情。虽然在开始的时候,你并不是特别了解她的喜好,可没关系,她总要吃饭,还有很多喜欢的东西。所以,约会吧。
怎么会有女生会拒绝一顿美食,一件礼物呢,她是有多不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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