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这本书之前,我对它并不了解,我只是在《朗读者》里听过一期董卿对这本书的作者阿乙的采访。我印象很深的是,阿乙说他写这本书写得太忘我,几乎耗掉了半条命,把身体写出各种问题。这样一本用作者的心血写出的书,让我对它充满了期待,我毫不犹豫地借下了它。
不过,最终这本书我是靠了自律才看完的——这本书大概有三分之二的内容我没多大兴趣看下去,有三分之一的内容还比较吸引我。这本书看的时候也能看下去,但中断之后,也没什么兴趣想继续看下去。对我来说,这本书中断在任何一处,与看完整本书,好像没有什么区别。
可以肯定地说,阿乙的文笔不错,写得也很认真——一本书,作者是用心想表达一些什么,还是为了某种功利的目的敷衍而写,读者是能感觉出来的,这与这本书畅销不畅销无关。
小说的主人公宏阳喝醉后,向自己的内人叮嘱,让她早上九点叫醒他。次日晨,等到要叫醒他的时候,他的内人发现他已经死了:他把自己喝“死”了。小说由此开始,通过对一场仓促、敷衍的葬礼的讲述,回溯了宏阳——一名曾被简单认为只是亡命之徒的文盲——如何利用自身的暴力优势和必要的诈术,成长为镇上闻人的经历。在这个人身上,没有爱情、信仰、义气和亲情。小说通过他,对逐渐消失的乡村及其人物进行了画卷式的描写。(此段文字来源于百度)
这是阿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小说名来源自阿乙读过的博尔赫斯的一本访谈录。博尔赫斯提到要写一篇短篇小说,题目叫《 早上九点叫醒我》。但在博尔赫斯的作品里,阿乙并没有发现这部小说,于是阿乙就用这句话——早上九点叫醒我——做了书名。
这本书,很多圈内人对它评价非常高,拿它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比,与奥利弗.斯通比的《天生杀人狂》比,与威廉•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比,与马尔克斯的《族长的秋天》比……但是,可能也因此不够平民化吧,我这样的普通阅读者读起来有点困难。
书中有非常多的括号和扩折号,几乎每一个段落都有,括号里的文字或扩折号后面的文字是用来做解释、补充说明的内容。这样读起来很累,需要读者不时地停顿一下来消化这些内容,不过这些附加的内容也确实使得人物形象或情节内容更丰富饱满了。不知道阿乙为什么要用这样一种附加补充说明的写作方式,让读者不能够轻松流畅地阅读,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应该是一本随便读一读的小说?读得艰难才容易产生思考?
据说这本书的单行本与第一次发表在《中华文学选刊》上相比,已经对读者友好多了,绝大多数一波三折的长句被断开,部分环境(风景)描写被删除,在阅读的时候通畅多了……(估计我如果看的是不友好的原版,可能都读会不下去。)
这本小说是以对话形式写的,以大段大段的对话来代替情节描写。小说中的人物都是乡镇农民,但人物对话不仅不口语话,反而文绉绉的,完全不符合人物身份的设定。更像是文字描写被硬加上了引号当做对话而已。我同样不明白阿乙为什么要用这样一种写作方式,也许他喜欢这种电影旁白式的风格来讲故事吧。
书中的结尾是一个开放式的结尾:宏阳的棺材被打开后,人们纷纷发出了惊呼声,似乎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但到底看到了什么呢?阿乙没有写,故事就结束在这里了。
后来阿乙在采访中说“宏阳下葬以后,实际上活过来一段时间。棺材被启开后,人们看到他的一指皮肉被磨坏,露出森森白骨。他僵硬的尸体形状,保留住最后挣扎的样子,有如充满动感的雕塑。这个结尾其实很好写,也很好发挥,但我觉得没必要写出来。后来我又觉得不写出来非常可惜,因此就单独写给一位朋友看了……也许在以后的出版里会补进去。”
阿乙之所以说“觉得没必要写出来”,源于他对余华作品的感想。阿乙说余华是他写作途中的一面镜子,余华《现实一种》写得那么好,最后却不知道克制,任意发挥起来。因此阿乙告诫自己:如果故事已经写好了,作者应该做的是,在感觉还可以发挥的地方,尽力做到克制。
其实小说的这个开放式结尾,并没有让我产生多大的悬念,我也并不好奇,但是阿乙在采访中说的这个结尾,还真是让我有点吃惊(惊吓)了。
阿乙的写作风格是实验性风格,类似先锋派、意识流的风格。阿乙说,未来他想要开拓一种新的写作方式,以幻想和梦境的形态写作,因为自觉“已经可以在现实和幻觉中自由行走”。我觉得我还是不太接受得了实验派、先锋派、意识流的文学,就祝阿乙身体健康,自由行走畅行无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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