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经常和文字打交道的地方,经常会遇到与文字有关的故事。
这次是文字差错。
早些年,我们转载了《南方周末》著名记者方三文的文章。过了几天,《南方周末》相关负责人给我们打来了电话。
这位负责人说,特别感谢贵报刊登《南方周末》记者的文章,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好的合作。
然后我们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也很高兴,一个劲地说应该感谢你们,方三文同志的作品很优秀,我们也觉得很光荣。
寒暄过后,对方突然话题一转,说:“感谢的同时呢,也希望贵报能够减少差错,比如,贵报在署名时,把方三文署成了方三/文,这是不可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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