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的顾虑是对的,自从接了文稿部,安凝几乎又回到了公司草创期那种一人扛全司的千斤顶状态。
晚上11点,她回到家,看着胜男走后空阔寂寥的房间,又一次垮下了肩膀。
胜男走之前,她俩一起吃了顿火锅。
安凝最爱吃肉,却没动几筷子,心里总堵着什么说不出来,只能拼命喝酒。胜男倒是一派坦然,笑着给她夹涮好的肥牛:“干吗呀,咱俩这么多年同学了,不至于的。”
安凝满脸通红,也不知是醉得还是憋得:“我知道,你怪过我,是我……是我让你来的,当初说好你能像我一样……”
胜男摆摆手:“进公司是我自己选的,我谁也不怪。”
隔着氤氲的锅汽,胜男弯弯的笑眼,在安凝眼中糊成了奇怪的曲线,怎么看怎么透着揶揄和讽笑。
“管理层,真不是那么好当的,我还是太高估自己了。出社会这么多年,也在大公司干过,结果还是学生心态,以为只要按部就班地学习、实践,就一定能有成绩,但其实,我是方向错了。让我审稿子,多难都没问题;让我组建部门,说实话,我是真一窍不通。何况……”胜男嗤笑一声,“公司又没钱招人,我就是想分化职能,扬长避短,都没那个空间。还是趁不太讨人嫌的时候,自觉让位给巧巧她们吧。”
平常胜男惜字如金,又素来要强,难得说出这种话来。安凝怔怔听着,心里咯噔一下。
“你看巧巧,那才是天生会周旋,能谈业务能管人的料。她才多大,进公司才多久,居然能从你手上把客户对接整块接走——炜炜姐这是试她呢,以后八成要有重用。上次领事馆的文书竞标,不就是巧巧对接做得好,炜炜姐才能那么顺利拿下的吗?等她练出来,不用人带,也能自己拉客户了。对公司来说,这样的才是值得供养的金鸡母……我这种?”胜男苦笑摇头,“专业磨练得再好,也就是个螺丝钉罢了。”
安凝心里又是一揪。她又默默满上一大杯,咕咚咕咚灌了下去。
“哎哎,你喝慢点。”胜男担心地看着安凝,又给她涮了一筷子百叶,“还有你那个顾思明,我更喜欢她。基本功不差,脑子还灵,干活儿也稳,而且……”胜男忍不住笑,“脾气够冲。上次你们给电视台翻电影,那都什么无理要求,你这么好脾气都搞不定,换了小明明上去就是一阵乱怼,客户倒老实了。你啊,有时候就是太顾着礼数,她这样的初生牛犊不怕虎,倒更容易打开局面。”
安凝想起那个傻姑娘,扯了扯嘴角,又喝了一大口。
胜男看看她,有些了然。
“不过这俩姑娘都还年轻,以后如何,得看她们吃不吃得了苦。真要说起来,我最佩服的,其实是你。咱俩是互相看着过来的,我也自认刻苦了,可论拼劲儿,还是比不过你。你到底……是怎么撑到现在的?”
安凝喝得腹里饱胀,张口欲言,却没忍住返上来的酸气,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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