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家庭,不论城乡,家中都或多或少的有些存书,即使没有很多书,如果孩子需要,也会立刻买回来。我很爱读书,应该说在我年少时,更爱读书,和《平凡的世界》中孙少平嗜书的程度应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的父母和孙少平的父母一样没有多少文化,他们不知道孩子还有什么内心世界,只是觉得我很懂事,很听话,可是懂事的原因就不必深究了,6个孩子,还能养不出个好的嘛。小时候的家跟现在区别太大,不要说台灯,书架,写字台,能有个写字的地方,就算是这家父母重视教育了。我的家是没有书桌的,只有一个高高的五斗橱,我几乎要半蹲在表面粗糙的板凳上才能就着煤油灯的昏黄灯光写作业。自我记事起,我就是懂事的孩子,懂父母的不容易,懂得要帮助父母分担家务。直到我上了学,认识了字,才知道书就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要懂事,书告诉我孝敬父母是一种最重要的品质,书中竟然有比邻居老婆婆讲的故事好听很多倍的事!我知道了书是好的,我要看书!我对知识变的渴求起来,小学成绩也就出奇的好,尤其语文,虽然半农半工的民办教师的教学水平真的没多好。小队里的民办教师,跟父母很熟,每次见到父母,总是因为成绩对我夸赞连连,我的父母大概也不知道孩子学习好能有什么可骄傲的,对我的态度是依然如故的,他们似乎更在意的是我懂事,省心。父母曾为了家中的事务无数次去县城,省城,带回来吃的,用的,可是没有一次会为我带回来一本书。我从未此生他们的气,因为我也从未想过他们会为我买一本书,毕竟当时买吃的用的要胜过买书重要很多。上小学时,即使路上碰见一片带字的纸我都不会放过,哥哥姐姐的语文课本早就被我翻烂了。经常去玩的邻家姐姐是高中生,我的眼睛又盯上了她的语文课本,姐姐当然是毫不吝惜的借给了我,我便如获至宝如饥饥渴地读完了它们。印象更深刻的是小学同学的亲戚从城里带回了一些幼儿读物,我竟也毫不客气的翻看了一遍,并且对同学羡慕至极,不是羡慕她有一个城市里的姑姑,而是可以给她不断的带来姑姑孩子不看了的书。我现在的大嫂,也算是爱看书的,她的父母是我们的小学老师,大嫂会讲他们家看书的场景,一本小说会被他们一家分成若干份,看完之后再逐个更换,我内心无数次向往我的家也可以这样看书。在有书没书读的陪伴下,我慢慢的长大了,爱美似乎是其他女同学的事,我仍最喜欢阅读。面临中考,琼瑶阿姨的书开始风靡,我岂能放过,那时的我已经可以从同学处借到书,那时的我几乎可以一天就读完一本。中考结束,我考到北京读书,专业书读的不错,更让我痴迷和满足的是,学校有一个我读也读不完,看也看不过来的图书馆。《乱世佳人》《巴黎圣母院》《穆斯林的葬礼》《茶花女》,四大名著,大仲马,小仲马,梁晓声,鲁迅……,应有尽有。工作后,业余时间仍以读书为伴;恋爱时,因为现在的丈夫当时的对象带我去的第一个地方是新华书店,便毫不犹豫的倾心与他;宝贝儿子出生后,便带着儿子一起读书,希望他也嗜书,可是情况似乎不是我想的那样,但是我仍然期望他能像我少年时代一样那么渴求读书,因为书真的是胜过一切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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