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来一个现代形式的爱情问卷调查,大多数人的答案可能是:爱情并不是无关紧要的,相反,它可能比自由还重要。
他们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因此对他们来说,关键是:我会被人爱吗?我如何才能值得被人爱?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采取了各种途径。男子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在其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去获得名利和权力,而女子则是通过保持身段和服饰打扮,使自己富有魅力;而男女都喜欢采用的方式,则是使自己具有文雅的举止和风趣的谈吐。
对于现代人来说,假若你对他说爱需要学习,他会怀疑你在开玩笑,人们普遍认为,爱的问题只不过是一个如何追求爱慕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问题。
弗洛姆通过大量的临床心理分析指出,产生这一看法有多种原因,这些原因的根源基于现代社会的发展。其中有一个原因是20世纪在选择“爱的对象”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化。19世纪在许多传统的文化中,爱情往往不是自发的、最后导致婚姻的个人经历。婚姻多半是通过男女双方的家庭、介绍人或者在没有撮合者的情况下,以条约的方式确定下来并进行的。婚姻要门当户对。至于爱情,人们认为婚后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但最近几十年来,浪漫式的爱情这一概念在西方世界已被普遍承认。尽管传统的形式在现代社会依然可见,但人们更多的是寻求那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式的浪漫爱情,这种自由恋爱的新方式,必定会大大提高爱的对象的重要性,而不是爱情本身的意义。
同这一因素紧密相关的,是当代文化的特点。在这里,弗洛姆认为,我们的全部文化是以购买欲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的。因此毫无疑问,身处这个时代、这个社会的当代人,早已不只一次地目击了这种“扩张”,我们自然也不再会对这份“扩张”怦然心动,因为我们深知这份“扩张”的背后有着商业集团的种种有关利润的企图,这企图关涉的是人的贪欲和粗野的性泛滥,而不是所谓的人的爱美天性。
弗洛姆不愧是一个医生,他冷静地指出,现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赏橱窗,用现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他力所能及的物品。反之亦是如此。“有魅力”一般就是指这个人有许多令人喜爱、目前又是人口市场上被人问津的特点。什么东西能使一个人有魅力则取决于一时的时髦,这不仅指一个人的生理条件,也包括他的精神气质。
他举例说:“在20年代,一个抽烟、喝酒、难以捉摸、性感的女子被看作是富有魅力。”而今天,谁要能在女子身上找到能操持家务,为人谨慎的美德,那可能是大海里捞针,白费力气。
一个世纪前,富有刺激性和雄心勃勃的男子具有魅力,如今却是钞票多多、花言巧语的男子更受欢迎。借用一个经济学的术语,归根结蒂爱情的产生往往是以权衡对方及本人的交换价值为前提。如果我想做一笔划算的爱情交易,那我既要考虑从社会价值的角度出发,对方值不值得我追求,也要考虑基于我一目了然的实力以及潜在的实力,对方会不会看中我。这样当男女双方感觉到在考虑到他们本身交换价值的情况下,已经找到市场上所提供的最合适的对象,他们就开始相爱。在这笔交易中,如同购买一块地皮一样,对方有发展前途的潜力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在一个商业化占统治地位,以及把物质成功看得高于一切的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商品和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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