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企业如何做,才能避免招聘竞业限制期内员工的法律风险?| 摩金法律

企业如何做,才能避免招聘竞业限制期内员工的法律风险?| 摩金法律

作者: 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 | 来源:发表于2019-02-15 11:09 被阅读3次

每年春节后,都是企业招聘员工的旺季。

招聘中审慎审查员工是否与原用人单位有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非常重要,因为招聘了竞业限制期限内的员工,我们企业将要面临法律责任,我们一起梳理一下企业有哪些法律后果。


实务判例

甄某是A公司的市场助理和国外业务部亚洲组组长,有充分的便利和条件、并且实际也了解和掌握了公司大量客户资料和价格信息,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并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和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在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的公司任职的限制。

在A公司辞职后的当月,甄某即为Z公司以高额月薪聘用担任国外业务部经理和总监,主要负责市场策划和开拓海外业务市场,并向A公司原客户发出要约,联系业务。

A公司遂以甄某和Z公司侵犯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为由起诉要求甄某和B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666989.2元。

裁判分析

法院认为甄某到Z公司工作后,担任Z公司的国外业务部总监,披露并为Z公司的利益使用了前述客户名单和价格信息的商业秘密。现Z公司和甄某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使用的客户名单等是自己独立开发而得,鉴于甄某在A公司和Z公司工作期间的职务和实际负担的工作情况,应认定这些经营信息直接来源于A公司。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属于商业秘密侵权。

因此,Z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时间、后果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405817元。

正处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的员工,若是非竞争性企业(即不属于竞业限制的企业)聘用,并不会对员工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若是竞争性企业(即属于竞业限制的企业)聘用,则会产生以下后果:

其一:员工会受到竞业限制协议约束,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停止被聘用、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甚至退回竞业补偿(若有约定);

其二:若员工因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侵犯原公司商业秘密的情况;这种情况企业不论是否知道员工违反了与原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约定,如果使用该员工披露的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则已经构成了侵权,企业和员工将根据情节面临包括行政责任(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民事责任(商业秘密侵权赔偿)、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后果。

因此,为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企业在入职时应审慎审查该等员工有关竞业限制及保守商业秘密状况,包括协议的范围及效力性,保留审查的书面文件,比如入职登记表、应聘者的声明和承诺等,必要时可以向原用人单位进行背景调查,规范使用该类员工。


相关依据及参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二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可以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注“同道摩金”,了解更多!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企业如何做,才能避免招聘竞业限制期内员工的法律风险?| 摩金法律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cbrpe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