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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不为人知的修身世界》

《书法:不为人知的修身世界》

作者: Roy罗恩 | 来源:发表于2020-10-28 14:41 被阅读0次

          一部书法史, 就是儒学发展史的缩影。

            谈到书法,不可避免要提中国文化。只有了解中国文化的人才能真正读懂书法。书法作为中国艺术精神的核心 ,其审美标准正是由中国文化修身传统所塑造的。因此,中国文化,或者说儒学,成为理解书法的一个观念门槛。

        (一)书法的起源

          书法起源成为一种艺术是从书写本身与它的内容相脱离开始的。书写作为一种记录、传播思想的方法,其最根本的目的和意义是如实地描绘或记录思想以及事件等

    (唐) 欧阳询 《九成宫醴泉铭》

          因此,书写与内容的分离是书法起源的起点。草书面临的任务是创新, 隶书面临的任务是守成; 草书反

    规范而隶书总结规范。 隶书作为汉代文官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一个以皇帝为中心的家国同构政治体,把自己的日常运作投射到书写规范的过程。

         1、唐代书法-尽善尽美

          到了汉代, 宇宙论儒学终于成为主流意识形态, 大一统的社会制度与道德理想得以整合。 但是在当时宇宙论儒学的制约下, 书法的修身作用仅表现为文字内容本身的修身, 艺术层面的修身则遭到压抑。南北朝后期儒学开始复兴,发展到隋唐, 书法中“尽善”与“尽美”两种修身则同时存在, 因此唐太宗以“尽善尽美”作为新的书法评价最高标准, 是非常具有时代特色的。

          同时,王羲之的书法被称为“尽善尽美”。为何呢?这是顺应六朝时期南朝崇尚王羲之的大背景, 循情置理、 顺势而为之的。书法讲究“尽善尽美”是隋唐以后才产生的, 王羲之在创作的时候, 并不以“尽善尽美”作为追求。

    (东晋) 王羲之 《丧乱帖》

            普遍存在于唐代书论中的另一重现象, 是唐人在书论中往往表现出两个兴趣点: 一是热衷于讨论技法, 二是喜欢作审美品评。

          2、元代书法

           元代书法的各种理论和实践皆是在理学的背景下解决书法自身的道统问题。赵孟頫提出“用笔千古不易”的观点, 构建书法的本体论, 在程朱理学的思想背景下对书圣与书迹经典重新定位, 并以“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与“中庸”“主敬”等要求, 诠释书法实践的内在境界与工夫。 

    (元) 赵孟頫 《洛神赋》

          也正是在元代书学理学化进程中, 二王书法被再次诠释, 地位也被再次确立。 随着元代士人对书法道统与体性的再诠释, 中国书法史逐渐进入理学式的“二阶思维”模式, 即既要冥想形而上的书法境界, 又要在形而下的书法学习中完善修身工夫。 元代士大夫完成了理学式书法道统的建构, 造就了这一群体在书法艺术上的精神高度, 也让汉文化得以延续。

           赵孟頫作为伟大的书法家, 无疑称得上是书法史上的一道巨浪。但同时我们须认识到, 在这巨浪之下, 是无数相互激荡的暗流, 他们共同构成了元代书法史的复杂景观。

          中国人对书法有这样一种认识:书法能够展现书写者的道德境界

    (元) 赵孟頫 《临兰亭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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