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郁达夫是在高中所学的《故都的秋》一文中,凄冷萧瑟的秋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更深入的了解他,应该是在不久之前,国庆长假,我于图书馆偶然见得一本郁达夫的小说散文合集,名字就是以《故都的秋》为名,忽然之间有了感触,就借阅了此书。
郁达夫是浙江人,此文作于1934年,当时他从浙江经过青岛不远千里到达北平再次饱尝了“秋”味,此文寄寓了他对故都的深深眷恋和一种沉静的心境。秋天自古以来似乎就是哀伤的象征,和思乡似乎更是绝配,乡愁的哀,秋天的凉,相互衬托又相互取暖,好似那样乡愁就不那么浓厚了。初识文章不知意,再读已是境中人,我好像从他的秋里感受到了我家乡的秋,一样的冷,一样的回不去。
“从此故乡于我,只有冬夏,再无春秋”一时间空间被这句话刷屏了,大概是被新鲜感笼罩,又或许是被崇左的夏天灼伤了头脑,故乡之于我仅仅是刚刚离开不久的地方。直到不久前,和家人通电话时家人说安徽已经入秋了,冷的让人牙颤,小雨丝丝缕缕的飘着,更是清冷,路上湿滑的很,没什么人。我忽然心底一颤,原来我不知道的时候安徽已经秋天了,我似乎都忘了秋的感觉,崇左的太阳大的晃得人眼疼,好似夏天常驻,我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我不知道秋天已经来了。那一瞬间我好像真的意识到我已经离开了家乡,故乡之于我真的没有春秋了。
我想起那些年我在家乡读书的日子,秋天的来临意味着假期,意味着柿子成熟,意味着雪的飘落,初秋的时候,白杨树的叶子早就为了迎秋而发黄、飞舞,乡野间一片空荡荡的,秋天就是充实而空旷的季节。秋天可没有春天那么温和,气温直线下降,比过山车还快,各种外套毛衣都必须穿起来了,秋末也就成了雪的主场,大概还有一个多月,安徽就要下雪了吧,第一次错过安徽的初雪,不知是庆幸还是可惜,毕竟那温度不是我随便可以招架得了的。
郁达夫用那种细腻清冷的文字向我展现了他的故都的秋,我没有他那样的好文采,我的故都的秋大概只有我自己明白的清冷、绚丽,唯一和他一样的或许是对家乡的眷恋,我生活了十多年的土地,第一次背井离乡,也是第一次明白什么是家乡,家乡大概就是养育你多年,而后送你离开的地方。如果还能回去,一定要在秋天,大概只有秋天才能体会家乡的神韵,消解一点游子的思念吧。
(此文作于19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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