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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碏谏宠州吁

石碏谏宠州吁

作者: 晓风知非 | 来源:发表于2023-12-14 22:10 被阅读0次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注释

    (1)卫: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淇县一带。齐:国名,姜姓,在今山东北部、中部地区。东宫:太子的居所。

    (2)硕人:典出《诗经 · 卫风》中的一篇,乃歌颂庄姜美丽的诗篇。庄姜:卫庄公的夫人,“庄”是她丈夫的谥号,“姜”则是她娘家的姓,故称庄姜。

    (3)陈:国名,妫姓在今河南东部及安徽西部。

    (4)厉妫(guī):“厉”和下文“戴妫”的“戴”均为谥号,“妫”是娘家的姓。

    (5)蚤:通”早“。

    (6)娣:妹。古时诸侯娶妻,妹可随姊同嫁。

    (7)桓公:名完,在位十六年,后为州吁所杀。

    (8)嬖(bì)人:出身低贱而受宠的人,这里指卫庄公的宠妾。

    (9)石碏(què):卫国大夫。

    (10)义方:为人行事的规范。

    (11)佚(yì):这里指逸乐。

    (12)阶:阶梯,这里用作动词,指一步步引向。

    (13)眕(zhěn):自安自重,忍耐而不轻举妄动。

    (14)鲜(xiǎn):少见。

    (15)陵:欺侮。

    (16)去:抛弃。

    (17)速:招致。

    (18)是:通“事”

    (19)无乃:恐怕。

    (20)立:继承。

    (21)老:告老致仕。

    这篇文章记述了鲁隐公三年(前720年),石碏劝谏卫庄公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事。州吁是卫庄公的一个宠妾所生,卫庄公爱屋及乌,对他也格外宠爱,即使对他喜好军事这种十分犯忌的事,也不加禁止。卫国大夫石碏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向卫庄公进谏,劝庄公爱子应该用道义,不要让他走上邪路。但庄公听不进去,结果鲁隐公四年(前719年)即第二年,就发生了州吁弑桓公而自立的事件。多亏石碏用计,大义灭亲,借陈国国君之手把弑君乱国的州吁和自己的儿子--助纣为虐的石厚抓住,并派人把他们杀死。

    如何爱子,对一个国君来说,决不单单是他个人的问题,这将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正因为这样,所以石碏才进谏卫庄公。但石碏进谏,并没有像许多进谏者那样,举述以往有关的历史经验教训;而是开门见山,一上来就切入谏旨,提出"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观点。接着,便有的放矢地指出"骄、奢、淫、佚"是使"爱子"走上邪路的来由;而这四种恶习的养成,则是为人君者过分溺爱所致。

    石碏的谏言有三层意思,环环相扣,入情入理,深入地分析了由"宠"导致灭亡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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