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回升,阳光正好,吃过午饭从办公楼下来晒晒太阳。
今天是元旦假期的第三天,按照要求全体正常上班,上班时间为早上9:00至下午4:30,我正在为“贴心”地时间安排感恩戴德的时候,家属说了一句“好像不到八小时呢!”,我辩解道“我们不按单次算,是按月统计总加班时长的”,他又说“白天加班不满八小时,没有伙食补贴”。
是啊,我是忘了这个规定,对于我来说,我也不用理这个规定的,我跟着家属一起上班,自然能保证八小时的加班时长。想想组里的那些个同事,平时上班都是踩着点儿来,今天这样的加班不是更拖拖拉拉。算下来吃亏的还是他们自己吧!
单位以年度工作任务重,年中疫情影响等借口已经要求我们连续三个多月的加班,几个重要任务都已经在年底前结束,可刚过新年又要求全体人员加班,这种持续的高强度加班带来的后果就是导致混日子的居多。
本来大部分人为了不加班,平时会抓紧做事,只有极少一部分人拖进度,工作效率不高。
强制加班政策执行后,工作效率不高的依然不高,磨洋工的级别倒是提升了不少,而原来工作积极主动的那些人,也没有了工作动力,反正你的工作完成的早晚,你必须得加班,与其这样,就细水长流吧。现在的情况就是大家都开始佛系,没有了斗志。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也没了,本来的工作热情被浇了一盆冷水。
我们这些普通员工都明白的道理,领导们难得不食人间烟火,活在自命不凡的真空里。我就在观望,今年春节能不能给那些为了所谓担负单位前程的任务牺牲了数年假期的同事们一个完整的假期?因为任务已经结束,算是告一段落啦。但是以我们单位一贯的作为,休个全假的愿望怕是海市蜃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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