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凉亦歌
不知道以怎样的言辞去叙述三十年前的这部电影,才算得上公平。
富家女患上斯德哥尔摩症并爱上小混混的滥俗套路,看到开头就能看到结尾,但是导演陈木胜的每一片情节都像毒药让人痴迷上瘾,看完久久蜿蜒在脑海里。
那时候的香港还没有回归,华仔还是个刚出道的年轻帅哥,蓬松的分头,黑色背心,外加牛仔外套,略显过时的牛仔裤上别着几把刀,痞痞地叼着烟,骑着拉风摩托车载着心爱的女孩,每日在刀头的江湖血雨中生活,对一切满不在乎,想摔什么摔什么,为朋友两肋插刀,黑道小混混的标配,不仅迷死了17岁的Jojo,也迷死了电视机前的我。
作为大二学生的吴倩莲也刚出道,还没成为冷艳迷人的香港女郎,但是这部真的有get她的美,烫着那个年代最流行的钢丝卷发,白衬衫外加格子短裙,或者毛衣背心加白色纱裙,背着棕色书包衬托少女形象,没有花里胡哨的妆容,典型的港风穿搭,活脱脱的青涩傻白甜,一切都那么自然,却那么迷人。
吴同学和刘同学的爱情在一次狗血的抢劫中上演,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拉她当了人质,表情冷冷地叼着烟,用超速的摩托车载着受惊的她,那个时候他还像对别的女孩那样对她很不客气,或者说浪子本就无情。
他浪荡,嗜血,杀人,每天过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日子,她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女,懂什么江湖情义,他一次次推开她。
可他哪里知道,那个看起来一脸天真无知的富家女,早在摩托车后面吓得魂不附体的时候就对他芳心暗许。
爱上浪子会有什么好结果?她只有17岁,没想过这个问题。
所以她和他躲在房间里听到隔壁呻吟时才会羞着躲进卫生间,而他只是轻蔑一笑。
我猜那一刻,他的轻蔑中一定藏着别的东西,比如对一个少女的好奇:
那是他在那些酒场陪醉的风尘女子身上所看不到的。
他开始有些心动,甚至为了她打了架挨了刀,他的老大也受了伤,她一定感动得不得了,却不知道这场惊险也是命运的伏笔。
浪子注定回不了头吗?是的,一入江湖深似海,别问归宿,也别问归期。
可少女的偏执顾不上犹豫,她偏偏不信:我就是爱你,不顾一切也要奔向你。
所以她努力试着接近他,十指不沾阳春水,却也无师自通地学着煲汤,带着热汤去灯红酒绿的酒吧找他,却被他狠狠甩出门外,他极度愤怒,因为他回不了头,他也给不了她什么。
她不死心,仍然一次次去找他,听说他打架受了伤只身一人去澳门看他,笑容可掬地对着陌生老人打听他的消息,哭着帮他擦掉嘴角的饭粒,直到他忍不住狠狠把她拥入怀里,少女含泪的双目明明盛满了欢喜,溢出了娇羞。
她是个调皮的孩子啊,所以会举起蛋糕砸在他的脸上笑着跑开,等他气势汹汹地追过来;会哈哈大笑着朝他扔棉花,看着他乖乖的任凭自己捉弄;会蜷缩着倚靠在他的肩头,任凭他的温柔目光将自己尽收眼底;会不顾父母的反对紧紧和他牵手,朝逮捕他的警察狠狠丢枕头。
还有个片段特别戳我:为朋友出完气的小混混,像往常一样满身酒气、浑身是血地走回家,从窗户里瞥见蹲在地上擦地板的少女,她近乎讨好地看了他一眼,小心翼翼地期待着什么。
看着整齐如新的房间,他怔了一怔,气冲冲闯了进去,一怒之下砸碎了所有的东西,把她的心血毁于一旦。
“我不喜欢这样的房间。”他张牙舞爪,像只狮子怒吼。
言下之意,我们本就不属于同一个世界,你又何必折磨自己?
她只是哭着默默整理碎片,帮他盖好被子,她一定觉得委屈吧,如果她真的在意他的世界,从一开始就不会走进来。
“我要到加拿大,保重。”
“爱你无悔。” ——Jojo
她不过是想好好给他告个别而已。
其实,面对她的热情和偏爱,他不是没有反应。
他也是个人啊,他会杀人,不代表他不会爱人,我想有那么几个瞬间,他也是真心爱着这个人间少女的。
而他有些粗暴的回馈,是17岁少女可以用一辈子去感怀的浪漫。
飙车那次,他恶狠狠地把她扔进车里,朝她怒吼:怕就下来!下来!
她吓哭了,却只倔强地丢下一句“今天我生日,我才来找你”就爬上了车顶,任凭自己吓得魂不附体绝望痛哭也要陪他飙车。
是那种死也不怕的勇敢吧,让他看看,我也能在你的世界里活下去,你还敢不爱我吗?
他终于被戳伤,再也顾不上浪子的体面,给她买了生日蛋糕陪她吹蜡烛,和她在火光里拥吻,笑着在雨中接过她的汤,带她去见几位唱着风尘曲的老妈,准备杀人之前还犹豫要不要给她打电话,再到后来带她一起自由自在地飞翔,两个人丢棉花放声大笑,在飞机上温柔宠溺地看向她。
再后来,收到她的“爱你无悔”四个字后,他毅然去找她,流着鼻血出现在她面前紧紧和她拥吻,他不顾世俗法度,用垃圾箱砸碎橱窗为她偷一件美丽的婚纱,看着她双目放光地穿上,然后,他牵着她的手走到礼堂门口,让她闭上眼睛跪下祈祷。
“祈祷什么?”她眼神明亮。
“JOJO,如果你希望我们将来会怎样,你就祈求上帝,赐给我们。”
他强忍泪水。
她好乖啊,好听他的话,她真的双膝跪下,闭上眼睛默默祈祷。大概也是记不得他和她说过的那句话:
你也知道江湖路是不归路,哪有这么容易走回头呢?
他当然骗了他,因为他知道自己要走向死路,所以选择用这种方式和她告别,来回馈她的爱你无悔。
他推着摩托悄悄走开,不敢回头多看她一眼,这个镜头真的让人心碎成渣渣。
他只是一个见惯了风尘、视人命如草芥的江湖小混混,从没想过会对一个无知少女动心,允许她走进他的生活,已经破了他的例。
影片的高潮,是最后两个人的疏影交错。
他衣着不整,浑身是血,拿着刀一次一次倒下,又一次一次爬起,狠狠捅向杀死大哥的仇人。
她穿着洁白的婚纱,光着双脚在午夜凌晨的马路上奔跑,一次次摔倒,又一次次爬起。
只是他倒下就再也没有爬起来,影片就在她的奔跑中落幕。
我不知道这段陈导花了怎样玲珑的心思,让人看完不忍回想,又浪漫得让人爱到痴迷。
这该死的人间的极致浪漫,这华丽的庸俗至极的爱情。
其实,如果简单用小混混和富家女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让人花痴,可能这部片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只是,浪子要不要回头,是我看完也没有想明白的问题。
“浪子回头金不换”出自张恨水《八十一梦·第32梦》,用来比拟社会上一些失足男女青年洗心革面、幡然悔悟。
Jojo为什么会爱上浪子阿华,大概不需要什么理由,17岁如花的年纪,爱就是爱,管他是杀人如麻的魔头还是阅女无数的花心大萝卜,要的就是待在他身边,看着他,和他拥抱接吻,连他流鼻血的样子都觉得帅极了,做个无忧无虑的花痴,享受这片刻的欢愉,而什么时候谈婚论嫁、生儿育女,哪是少女应该考虑的问题呀。
所以,浪子干嘛要回头呢?
纵然他回了头,少女又怎么找到爱他的理由?
若干年后,浪子已为人父,过往的帅气褪去,留下乱槽槽的胡渣和中年人的啤酒肚,暴躁,游手好闲,不知茶米油盐为何物,更不懂婚姻琐事,于是争吵不断,爱情泯然,好端端的一场美梦,就这样成了空。
他没骗你,他说过什么也给不了你。但他也说了谎,他能给你的,就是那些迷人的过往和眼底的温柔,青春一场,无悔已足够。
正如电影插曲《追梦人》中所写: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城市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秋来春去红尘中谁在宿命里安排
冰雪不语寒夜的你那难隐藏的光采
看我看一眼吧 莫让红颜守空枕
青春无悔不死 永远的爱人
浪子啊浪子,谢谢你没回头。
这便是《天若有情》的结局精妙之处。而比起《天若有情》,我更喜欢它的别名《烽火佳人》。
烽烟火光处,佳人笑盈盈。
我爱过一个人,他很帅,很迷人,后来他走了,我不怪他,也不后悔,我们拥抱过,接吻过,他也很爱我,我们还结了婚,是彼此的伴侣,没什么遗憾,只觉得幸福。
那时候的港片不掺杂任何杂质,每一帧、每一幕都让人久久无法忘怀。美女美得各有特色,连同那些白衬衫、牛仔裤、长纱裙、黑大衣、花围巾都成了今天最时尚的穿搭。
有时候喜欢港片,是因为一种逃避,因为如今很难找到那些绝佳的组合,和纯粹的记忆。
我也渐渐在那些惹人痴迷的幻影中,走丢了。
最后用电影的台词收尾:
留住青春的一刹,风雨思念置身梦里,总会有唏嘘,若果他朝此生得可与你,那管生命是无奈。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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