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德伯里《夏日永别》批评一种
01
就文本本身所具备的诗性来说,你很难说布拉德伯里是一个类型作家。看看这个开头吧。
奶奶走进食品储藏柜,感觉到一阵西风吹来。碗里的发面团鼓了起来,像一个壮观的外星人脑袋,诞生于往年的收获之中。她摸了摸棉布下膨胀的面团。那是破晓时代的地球,亚当尚未到来。那是夏娃与陌生人在乐园中成婚之后的破晓。
还记不记得当年第一次翻开《百年孤独》的感觉?
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清澈的河水急急地流过,河心那些光滑、洁白的巨石,宛若史前动物留下的巨大的蛋。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手指指点点。
都了不起。
02
「夏日永别」是奶奶的悄声低语。当云朵在草坪山投下影子,当苹果树挂满金黄,当想哭的身体大笑起来。
道格想问爷爷借点东西。年轻的渴望,永恒的憧憬。在遥远得无法追忆的一个晚上,他望见了白雪皑皑的山峦和波光粼粼的大海。
他的心中仿佛有一只陀螺在飞转,忽明忽灭,令他口中发出笑声,又令他眼眶里盈满咸涩的泪。
03
「夏日永别」是一艘白船。
一艘纯白色的小船在雾气中隐现,轻靠在码头上。
道格进入的那个梦,乔凡尼也曾经去过,虽然交通工具的形状不大一样,梦的短长也有所不同。道格登上了白色的小汽船,而乔凡尼登上了银河铁道小火车。
E. T. A. 霍夫曼把似睡非睡的状态看成是诗人真正接受天才思想的时刻。入梦是最接近于诗的体验。梦境也是最接近永夜之国的地方。
04
托尔金的白船。驶往阿门洲的白船,持戒人和最后的埃达精灵。白船沐着秋日的暮色驶离米斯泷德,中洲的第三纪元结束了。
H.P. 洛夫克拉夫特的白船。当满月之时,白船在水手的歌声中从南方轻快无声地驶来。世界被玫瑰色的光辉笼罩,正在梦境中显露出它的秘密。
艾特玛托夫的白船。从伊塞克湖湛蓝的边缘出现,白船如同滑行在琴弦上。白船只管走自己的路,不知从何处来,不知到何处去。你只能变成一条鱼,顺着河游去找它。
诺曼底的白船……洁白无暇的维京长船,宛如银月的风帆……怒涛之海,一片黑暗,人类及非人之物的哀鸣……比浪花和山顶积雪还要白的桅杆碎片。
05
如果说凡尔纳是十九世纪的「科学诗人」,那么在二十世纪这顶桂冠无疑属于布拉德伯里。所不同的是,凡尔纳属于那个理性与探索狂飙突进的传统,而布拉德伯里属于内观、敏感的另一个传统。
很多时候,科技、魔法、艺术三者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在理性派那里,它们往往统一于人造的美景奇观之上并奏出气势恢弘的乐曲;在浪漫派这里,自然的美丽与神秘造成的直观印象对内心世界的震撼便已足够永恒。
06
为了不说出那句话,为了留住云朵的形状,道格要蔑视墓园的幽森。
他们跃过死去的怀特、威廉姆斯和奈伯,在塞缪尔斯和凯勒的坟头上跳山羊,尖叫着命令铁门开启,将冰冷的土地、失落的阳光和山脚下永远流淌的溪水抛在身后。
道格要克服糖果和汽水的诱惑。
道格拉斯手一松,一大块巧克力直直落下,仿佛死尸被投入水中,仿佛一场海葬。
道格要偷走所有操控他们的棋子。
「听!」道格高呼,「我们就要成功了。镇子几乎就是我们的了。」
但这还不够。道格还是会因为无聊在午夜醒来。苍白的灵魂在月光下不断漂浮,灰烬在林间的空地追逐嬉戏。
问题出在那个像怪兽一样被时间召唤而来的大钟上。
就是你,他想,我怎么一直都没注意到呢?
07
在成年之前,我对夜晚的时钟滴答声有着无法遏制的恐惧。这个声音把白昼里我所要逃离的、要遗忘的一切无情地塞到我的面前。必须想点什么,否则就无法入睡——骑士和他的战马,夜空上的飞行,城堡和玫瑰花瓣,一场史诗般的球赛,一个柑橘香味的冰凉的吻。
08
时间。
作为心灵延展的时间,作为先天形式的时间,作为精神现象的时间,作为此在本质的时间,作为他者关系的时间。时间是最大的谜语。时间是对神性的渴望和战栗。
突然间,敌人庞大可怖的机械就在眼前。这就是生命和时间的计数员,是整个镇子及其存在的核心。道格能感觉到他所认识的所有人的生命都在大钟里转动,在明亮的润滑油里悬停,被锋利的齿轮绞碎,被压紧的、咔咔咔永不停歇的发条碾成粉末。大钟静静地运转。道格现在知道了,大钟从来没有滴滴答答走过。镇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切切实实地听见过大钟计时的声音;人们只是如此努力地聆听,他们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是人生的光阴在手腕、心脏、脑袋里移动的声音。而这里只有冰冷的、金属般的寂静,只有机械悄无声息的运动,只有微光闪烁,只有黄铜与钢铁的低声细语。
道格炸毁了大钟。但大钟并不是真的活着,钟声依然在道格身体里回荡。他还是无法阻止自己长大。
09
从发展阶段上来说,布拉德伯里属于幻想小说「黄金时代」的前一辈人。雪莱夫人的哥特故事,凡尔纳的漫游探索,威尔斯的社会讨论,爱伦坡的神秘惊悚……这些在「黄金时代」中被逐渐固化为故事模式的风格,却在他手上被编织成一匹色彩斑斓的波斯挂毯。
10
夸特梅因的战争快要结束了。他和道格的战争,他和道格的安蒂特姆、夏伊洛。有一阵子他和道格都犯了战术错误。但道格急于赢得胜利,采取了一连串粗鲁无礼的进攻,也即李德·哈特所谓「直接路线」。
但作为长者的夸特梅因的人生经验显然要更为丰富,他收缩战线,出其不意地给出了一幢蛋糕。
蛋糕耸立在厨房的餐桌上,像宏伟的阿尔卑斯山。清晨的气息中增添了山顶白雪的味道,还有糖霜花朵和蜜饯玫瑰的芳香。蛋糕的表皮晶莹剔透,蜡烛是花瓣般的粉色。它就像未来梦境中的一座远山,如正午的云朵一样白皙。蛋糕里蕴含着逝去的许多岁月,每支蜡烛都可以随时点亮再吹灭。「老天啊,」他轻声叹道,「这绝对能行!把蛋糕端到河谷下面去,快。」
这一手可真他妈有想象力。他会用这个无法拒绝的甜美梦幻渗透进敌人的防线,让阿登森林的猝不及防再次上演。完美的伪装,无人能识破,绝不会失手。但那个男孩把蛋糕盘递到了夸特梅因手上。
「谢谢你。」老人说道,声音低得几不可闻。他舀了一点儿白色的糖霜送进嘴里。
他失败了。败给了人与人之间的共情。
我输了,夸特梅因想,我输了这盘棋。被将死了。
他胜利了。皮洛士式的胜利。
11
夸特梅因的战争快要结束了。他和道格的战争,他和道格的阿波马托克斯。夸特梅因回忆起从前的无数个夜晚。
亿万年前的无数个夜晚。彼时的地球尚有人类无法置信的惊奇景色,遥远的猎户座旋臂上玫瑰色的光芒刚刚开始歌唱,白船燃烧后留下的飘渺星尘还像琴弦一般颤动。
12
在八月的最末几天,我梦见了白船。我看到了比安湖上的圣皮埃尔岛,听到了贡堡的斑鸠鸣叫,伴着茶水的小玛德莱娜点心。我的手中紧紧抓住那把古老的银钥匙。
13
在后记中,布拉德伯里解释道:
《夏日永别》实际上是我另一本小说《蒲公英酒》的延伸,后者是我在五十五年前完成的。当我把那沓书稿交给出版商时,他们说:「天哪,这本书太长了。我们为什么不把前面九万词作为一整部小说出版呢?第二部分可以留到未来哪年,等你准备好了再出版。」当时,我把那部完整的、原始的书稿称为《记忆中的蓝色山丘》。而《蒲公英酒》最初的书名是《夏日清晨,夏日夜晚》。即便在那么多年前,我就为这部尚未诞生的小说想好了标题:《夏日永别》。
五十五年。男孩道格也是他,老人夸特梅因也是他。他与自己和解了,与时间和解了。生命是一场奇妙的旅程。
00
夏天结束了,秋天来了。
(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