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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意识之思维意识

三大意识之思维意识

作者: 简学堂 | 来源:发表于2022-03-07 07:58 被阅读0次

      思维意识,就是可以被自我觉知,和认知的思维活动,它的形成,在本质上,是经由五官触觉,而形成的显意识体验为基础,所形成的思维意识。其内在载体,主要是建立在以生理为基础的神经系统上。它与生理神经系统的关系,类似电脑硬盘与软件。其自身同样存在很强独立性,同时,并直接由脑神经或脑细胞为载体,而反馈于生理,在信息互动中,产生相应的化学反应,并通过显意识体验,唤醒相应潜意识信息,再反馈与思维意识的认知功能,作用于现实行为。从而达到,三大意识自身与生理层次,以及环境共同的,各自的,又彼此的相互性,支配或主宰人类的外在行为,而形成命运演化过程。

      而思维意识的理解与认知功能,主要是建立在以生理功能为载体的显意识感知上,以及建立在思维意识载体上的神经系统,所形成的特定迂回,和逻辑推理功能的基础上,而形成的独立性思维意识。

      零至三岁前的幼儿,由于生理神经系统发育还不完善,其个体行为,主要都是建立在,以显意识体验与潜意识基础上的无意识行为。而随着神经系统的发育完善,在显意识与潜意识形成与原有基础上,逐渐发展出以生理功能为载体的思维意识。

      当随着神经系统的形成与发展。而显意识与潜意识,会在生理直接感知的刺激下,迅速吸收在外信息,并反馈于思维意识,做出倾向于理性选择的行为。

      此时,曾经独立表现为,无意识或潜意识行为会逐渐减少,而开始由思维意识为主导,逐渐完善三大意识的相互运作。以及由良性客观情绪体验,为主宰的各种行为。

      这种三大意识的运作过程,所吸收的信息,再次融合沉淀为潜意识信息或构建心灵的原料,而逐渐以思想情绪的形式,主宰人类外在行为与其相应的,恒定的,持续性的行为情绪,作用于现实生活。

      而婴幼儿,由于正处于思维意识与神经系统初步发育过程,导致个体无需也没有能力,通过思维意识的认知功能,进行有效自主的思维功能,为主宰的行为表现。因此,个体主要以显意识感知功能,而直接由显意识感性觉知,融入身心系统,形成潜意识,而发挥无意识行为。

      婴幼儿处于此种发育状态中,所吸收到的信息,很符合催眠原理,由避开思维意识而进行潜意识信息输入过程。此种现象,也是为何婴幼儿童学习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要比成年要人强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们对于信息的吸收,因为神经系统发育还不完善,就等于没有思维意识这个防护墙,而让外在信息,呈长驱直入状态,而通过五官触觉,形成显意识体验,并同时形成潜意识,和潜意识信息储存,而为未来思维意识的发展打下基础。

      幼儿,由于思维意识与神经系统,正处于发育状态,因此,其行为意识,主要是以建立在显意识感知功能,被动学习的基础上,个体,就等于屏蔽了思维意识的认知辨别阻碍,而让五官触觉,以显意识感知功能为枢纽,让外在信息通过生理作用,直接进入或形成潜意识信息,而生成单纯初始的心灵意识。由此可见,这种单纯的心灵意识,主要是建立在以感性为基础上,又吻合了与生物追求快乐与逃避痛苦的本能,同时为了避开了内心的冲突,以至在爱的引力法则中,让外在信息,容易在感知作用下,呈长驱直入的模式,而被三大意识不同程度的吸收。

      此种现象,同时又作用于三大意识本身,而与生理环境不断的循环互动。而成年人,由于思维意识的完善与以往的经验,让其个体,拥有了严密思维的逻辑认知与思考筛选功能。这种体系,虽然让个体更加成熟与适应社会,但也因为内在经验的冲突,与已经形成的思想,让其在自我保护的过程中,无意间形成了一道道思想意识的防护墙。这种内在精神的防护墙,和生理机能与现实生活问题,是导致成人个体学习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

      思维意识,是在人类三大意识中,最容易被个体觉知和确认的。其次,容易被个体觉知和确认的就是显意识。其中潜意识,虽然具备了强大的弥漫性,与整体性以及稳固性,但却是最难被个体觉知,而容易忽略的意识。潜意识在具体行为表现上,具有被动性机械化活动功能,这种机械化活动功能的机械性,具有盲目性,自由行,散乱性和无意识性,以及条件反射性,会在生理和显意识体验作用下,改头换面性。它缺乏思维意识的迂回性,逻辑性,辩证性,强制性等综合功能。它主要以建立在显意识,思维意识以及生理感知反应上。为基础的条件反应。它可以在没有思维意识的支持下,发生独立行为,如分裂症,梦游,梦境等独立潜意识行为。潜意识只有在显意识感知中,才能发生相应的自主行为。

      潜意识功能的强大,可以在重大意外刺激下,迅速突破常规的思维意识的管控制约,以强大的力量速度支配人的情绪与行为。

      在三大意识中,其在实际主宰的力量上,远远超过思维意识和显意识的总和。潜意识这种强大的力量,在处于压力状态中,可以接受显意识,与思维意识的分别与独立性,以及间接与直接主宰。而在正常状态下,始终处于是受到思维意识,与显意识联合主宰。但在特殊情况下,潜意识,又可以反过来完全主宰显意识与思维意识。比如重度精神病患者,就属于潜意识主宰了思维意识和显意识。轻度精神病患者,就属于显意识主宰了思维意识和潜意识。因此而言,心理障碍患者,包括世界难题自闭症,其内在精神本质上,同样都属于三大意识,彼此难以相互平衡所导致的问题。

      思维意识,显意识,与潜意识在本质互动上,在正常状态中,都同时具备了彼此相互的主宰功能,与相互支持的协调功能。可是一但在打破平衡的状态中,三大意识中的其中任何一个意识,都可以在思维意识的支持下,相互主宰其他意识,包括思维意识的本身。但是,在另一种比较复杂的状态中,又会导致彼此难以相互协调与制,约而导致各种心理冲突。其次三大意识的质量与层次,整体来说。涉及到神经系统,疾病,先天遗传与后天环境,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思维意识是的觉知功能,也是在显意识的驱动下,在潜意识信息库为支持下,所发展出的觉知功能。这种对立单纯的觉知状态,类似佛教上所谓的涅槃状态。

      同时,思维意识也可以有效通过,对自身的认知功能,支配,引导,和主宰显意识与潜意识。思维意识,也具备了通过显意识感知功能,把思维认知信息,以转化为潜意信息等功能。这个过程的自然状态就是相互授受。而自我强制状态就,可以称之为意志力作用。思维意识,是由显意识为驱动在潜意识配合下,以五官触觉为基础,以心脏与肺器官,为显意识感知中心,经由外界事物为引擎,而调动整个潜意识信息,并在三大意识,自我与彼此的互动中,以思维意识和潜意识,通过显意识枢纽功能,而双驱并驾,在内因外缘的因果规律中,为思维意识当前的思考目标,寻找答案或结果。

      在三大意识中,思维意识。临界发挥功能最小,但它的格局和主宰性最强。它实际存在于人类精神体系,其作用,就如三军主帅。具备了通过支配显意识与潜意识,以及其本身思维意识的基本决策,和各种自主功能。在正常情况下,思维意识的主宰功能,是与显意识,潜意识,以及本身思维意识,是平衡匹配的。当处于此状态中,个体就会根据事件或者环境的需求,在以思维意识的主宰下进行学习,改变,以及以各种措施,达到让自我与环境,相互适应或达到目标的目的。当显意识力量,强大到超越思维意识时,那么显意识,就会与潜意识在相互与彼此互动中,逐渐脱离思维意识的主宰,而于两者在融合与相互牵引中,进行独立又统一,以及与盲目性的运行于精神体系。此时,思维意识,因受到显意识与潜意识的双重压抑,逐渐导致其个体功能,会随着两大意识与环境的互动反应,而被迫启动思维意识的自身保护机能,让思维认知与主宰功能停滞处于休眠状态,从而达到身心体系最大的安全化。这种生物特有的保护机能,是在依附于自然规律下,在进化与求生的本能中,以舍小而求大的方式,获得自我最大限度的生存,或适应能力以及康复空间。在这整个演变过程中,其个体,必然会出现在以思维意识和潜意识,两者混合交叉互动的情况下,以显意识建立在追求快乐,与逃避痛苦的本能反应中,以生理感知为基础的反应为导向,而导致三大意识,不同程度的交替出现,交替潜伏,相互交织,停滞等现象。因此,导致个体,外在行为情绪上的混乱,偏执,分裂,抑郁,多动,迟钝,极端,甚至疯狂等各种心理障碍、精神疾病,与自闭症现象。从而在此基础上。又容易连带性,由心理精神问题。加重或影响到,个体生理方面的其他层次。

      特别很多自闭症儿童,主要是因为自身差异,和环境方面一些特定的因素,其内在心理与各种外在诱因,而导致由个体,生理神经系统发育等问题,逐渐造成或阻碍内在精神体系,三大意识的形成、沟通、以及融合等问题。因此,如果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特别是在药物无效的情况下,那就需要以建立在以康复生理敏锐,迟钝,异常等现象为基本原则,而激发,修复,唤醒,与强化显意识为中心,从而来影响个体,内在三大意识系统的形成与统一,以及同步功能。其次,主要是根据个体的实际情况,以通过行为,情绪,认知,以及利用催眠原理,设定相应方案,而直接调整三大意识中潜意识,来达到帮助个体,身心健康同步的目的,或外在行为,与心灵意识统一同步康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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