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有人问我,有没有这样一首歌,会让你突然笑容尽失,脑海里不断涌现出那些早已被搁置的往事,我静下心来想了想,也只有奕迅那首《好久不见》了。
说来可笑,直到现在,我还惦记着别人家的妻子,如果他的丈夫知道,会不会来揍我一顿? 她真的是我见过最好的女孩子,温文尔雅落落大方知书达礼蕙质兰心,用任何优美的词汇来形容她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像皎洁的月光一般透彻,还有那张红唇皓齿,让人忍俊不禁的想要亲吻。
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偏偏就与年少轻狂的我邂逅了。我们从幼时的黄口小儿聊到学院的生机勃勃,从校府的书声琅琅谈到社会的初出茅庐,一见如故相见恨晚高山流水畅所欲言。我讲经验的时候她会似懂非懂得点点头,讲笑话的时候会用芊芊细手捂着嘴巴发笑。她姑姑见我们聊的很是开心,当即坐在我们面前,拿着我送给她的戴着眼镜的雕塑狗,问我是不是喜欢她。17岁的我支支吾吾羞红了脸,20岁的她脸转到了一边……
我知道的是,她喜欢吃喜之郎果冻,我每天都带一些在身上;喜欢四处旅行游荡,我们一起去的植物园;喜欢听陈奕迅,我就亲自唱给她。我不知道的是,她有时会喝酒,会喝很多。那天她忽然告诉我,家里帮她定亲了,虽然对方有车有房,条件很好,但是她很不喜欢,但又不想让上了年纪的父母太操心,她很痛苦。一向高谈阔论滔滔不绝的我竟一时语塞,原来她已经定了亲。末了,她突然对我说: 我喜欢你,你带我走好吗?我擦去她满脸闪烁的泪花,真想迫不及待地说一句“好”!但这个字如鲠在喉,死活说不出来……送她回去后,轻轻关上房门,我回家了。
我彻夜未眠,反反复复思来想去,如果我带她走,我能给她什么样的生活?我只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可是冲动始终大于了理智,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带她私奔。天还没亮,我就出发了,在她门口等了两个多小时,她终于出来了。我笑着走上前:“ 跟我走吧,天亮就出发……” “对不起,昨晚我喝多了,如果我说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请不要放在心上,抱歉……”她上班去了,只留下我呆呆地站在那里……
我再没跟她说过话,只是默默的关注着她的空间,只是每次去超市的时候,会在喜之郎果冻那里逗留一会儿,去植物园也只会静静地躺在草地上,再也不去听陈奕迅了。她离开乌市的时候发了条说说: 到最后,我们只是与旧时光相遇,一见如故,再见陌路!一年后,她结婚了,QQ问我:“能为我再唱一首歌吗?”我抄起沙哑的嗓音唱起了这首《好久不见》。五分钟后,她把我删了,也删了我空间她最后的留言。
两年后,我来到她的城市,看着手机里存着的她的照片,走过一条又一条街道,路过街角的咖啡店,只想见她一面,对她说句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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