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从网贷之家相关文章上了解到P2P成三、四线城市及农村的主要理财方式,尽管在2018年P2P爆雷的数量增多,且波及的面广泛,但存续的P2P平台对于缺乏投资渠道的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居民来说,依然有强大的吸引力,P2P已演变成三四线城市及农村的主流理财方式。
随着乡村产业的发展、科技设施的建设完善,乡村已经成为金融延伸的另一个重要领域。中国金融新闻网就报道过有关“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力度有望继续加大”的资讯。
(图片来源网络)长期以来,金融资源缺失对乡村振兴造成诸多掣肘。针对这一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回流。
具体来看,一是不断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做好国家粮食安全金融服务。三是聚焦产业兴旺,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重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的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五是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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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几点中,小编主要讲第四点。新型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扶持,而之前就报道过国家在资金扶持等方面正向农村齐齐发力的消息。
资金逐利的特点,导致金融资源倾向于远离风险高、利润低的涉农业务,这需要差异化监管、低成本资金与风险担保“补位”,引导逐利的金融资源回流农村。
《指导意见》对此作出了制度安排,提出要完善差异化监管体系,适当放宽“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的发行条件,适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容忍度;要通过运用低成本资金、增加增信措施等,引导涉农贷款成本下行,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收益覆盖成本的市场化服务模式,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定价能力;要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市县延伸,扩大在保贷款余额和在保项目数量。
(图片来源网络)另外,为推动形成对涉农信贷“敢贷、能贷、愿贷”的信贷文化,《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涉农业务部门和县域支行的差异化考核机制,落实涉农信贷业务的薪酬激励和尽职免责;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简化贷款审批流程,鼓励开展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业务。
综上所述,一系列的加强农村金融建设的意见与办法,无不暗示着农村将成为未来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板块,而P2P缺失的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也无不成为投资领域的下一个“洼地”。但是,一切的一切的布局战略和发展方向都是向着往合规化的终端实施践行的,未来的投资行业也会更加稳健,新型农村产业也会有所提高。当然这是小编的片面观点,仅供阅读,不知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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