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看书,不管是什么书,最喜欢的是小说,喜欢故事。但是从来也没有写过,觉得自己写不好。
读了多少本书呢?想想大概很多了吧,高中的是时候,同宿舍的女生买了一个智能手机,可以看小说的那种,我也有手机,按键的,我妈用剩下的,除了发短信打电话,什么都干不了,每天最羡慕的事情就是晚上的时候,她躺在床上玩手机的时候,那时候她会看很多言情小说,比如乐小米的《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还有《梧桐那么伤》,我很羡慕她,当时家里是没有额外的钱给我买课外书读的。
班里有很多女生会买当时很流行的书,比如《紫色》《爱格》《许愿树》最喜欢看爱格里边的漂亮的女生和男生。我没办法买,只好去借,那个时候,可真厚脸皮啊,有时候别人不愿意借给我,我就站在她旁边,一直看,一直看,直到把自己喜欢的章节看完,然后就像一个抽了大烟的人一样,飘飘忽忽,脑子里全是幻想,美妙极了。然后,那一整天都是恍恍惚惚,心里都是乐的。爽歪歪估计就是这种感觉吧。
高中的时候,买了台灯。每天休息时间到了以后,就会躺在被窝里,开着台灯,然后读完一本又一本的书。结果就是第二天在上早读的时候瞌睡的不得了,只要看到老师不看我了,我就会会呼呼的大睡,我是语文课代表,所以每次语文老师就会过来拍拍我的脑袋,把我叫醒。
到了大学的时候,终于有了自己的智能手机。每天除了上课的时间,剩下的时候都在手机上看电子书,一本一本的看,有的时候,看完一本书,抬头看看外面,天都已经蒙蒙亮了,这个时候,放下手机,心满意足的睡过去。然后7点多起床,上课,竟然神采奕奕。那个时候最好的一点就是每天虽然都会熬夜,但是脸上从来不起痘痘。这是最让宿舍姑娘觉得神奇的就是我总是熬夜,一周基本上都熬夜,但是第二天起床以后还是贼精神,我也想不通,但是想不通的事情多着呢,也不在这一点啊。
那时候,没人人管我,每天除了上课,上自习,就是看小说,看完了P大的《大哥》,恩顾的小说比如《狼亲狈友》比如,《祸害成患妖成灾》基本上都看完了,除了她的《国王坛风云录》古代的文章基本上都不感兴趣。
在这期间对我影像最大的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因为里面人物的经历和我太像了,都是农村出身,都想要出人头地,孙少平坚持不懈与努力顽强的品质不得不令人赞赏。
毕了业了,虽然没有了曾经那么多的闲时间,每天为了自己的生计而奔波,但是每天睡前总会翻阅自己订阅的公众号,用掌阅看书,好像每天不看一会书,心里就会不踏实,就像生活少了很多的东西。
看的多了,自己的心里也开始产生了想写作的想法,表达的欲望呼之欲出,有一种盲目的自信,只要我努力就会干的好。于是开始每天休息的时候就会在电脑上码子,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后来遇到了简书,于是开始在简书上写,虽然写的不多,但是每天打开APP看到自己一点一点的成就,内心更多的是喜悦。
总之,会一直一直的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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