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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一四八:只是一回事儿

《传习录》一四八:只是一回事儿

作者: 花石冈 | 来源:发表于2023-11-25 21:06 被阅读0次

    《传习录》一四八:只是一回事儿

    来书云:“致知之说,春间再承诲益,已颇知用力,觉得比旧尤为简易。但鄙心则谓与初学言之,还须带格物意思,使之知下手处。本来致知格物一并下,但在初学未知下手用功,还说与格物,方晓得致知。”云云。

    格物是致知工夫,知得致知便已知得格物。若是未知格物,则是致知工夫亦未尝知也。近有一书与友人,论此颇悉,今往一通细观之,当自见矣。

    你来信说:“‘致知’的学问,春天里再次承蒙先生您的教诲深觉受益良多,已经很清楚该如何用功了,觉得比从前尤为简易。但是我心中认为对初学者讲说的时候,还是一定要再带上‘格物’的意思,使他们明白下功夫的地方。本来‘致知’和‘格物’应该是一起用功的,但在初学者还不知道从何处入手下功夫的情况下,所以还是先为之讲说‘格物’,这样才能懂得致知。”等等。

    “格物”就是“致知”的功夫,懂得“致知”就是已经知道了“格物”。如果还不知道“格物”,那么就是“致知”的功夫还不曾弄明白。近来我有一封写给友人的书信,谈到这个话题时讲得十分详细周全,现在寄去给你仔细读读,自然能够有所领悟。   

    理解王阳明的思想,首先不能离开的是他“学为圣贤”的学问观,他认为学者做学问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学为圣贤”,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他也不屑于同游离于这一目的之外的一切伪学者争辩。其次,王阳明的学问,始终离不开自己的良知。对前人的话,他先是抱持“敬而信”的态度,然后一定要在具体的实践中去印证、体察,除非反复印证、体察行不通了,他才会坚定地依照自己的良知重新予以解读。这种态度,从大处来讲,叫实事求是,从方法论角度讲,叫知行合一。

    站在这两个基点上,再来理解王阳明,便容易得多了。

    王阳明讲“格物”,首先要回到《大学》《中庸》,回到“大本”“达道”,所谓的“大本”“达道”,一定是同人的本然之心相关的。王阳明解读“格物”,完全绕开了以朱熹为代表的先儒们的旧识——究竟事事物物的分殊之理。王阳明认为“格物”之“格”和《孟子》中的“格君心之非”的“格”是同一个意思——都是“正”的意思,也就是正其不正,使之复归于正。

    至于“格物”的“物”,既不是客观存在的某个东西,也不是它所具备的“分殊之理”,而是与人心产生关联后的所谓的“事”。在王阳明看来,“格物”就是“正事”。有一次,王阳明同自己的一个朋友一同到山中游玩,看到山中的一树花开得正盛,朋友认为这山中的花,正好可以证明“心外无物”学说的欠周全。王阳明讲:“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过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也就是说,王阳明讲“心外无物”时,讲得是在人心之中,不存在不曾与人心产生关联的物。所谓的“格物”,就是正人心之不正,以使之复归于正。

    至于“致知”,说到底就是“致良知”,就是致内心之良知,就是《大学》所讲的“明明德”。正内心之不正,使之复归于正,说到底,就是“去人欲,存天理”,所谓的“致良知”,又何尝不是“去人欲,存天理”呢?

    周道通在自认为已经有所领悟的情况下,仍然把“格物”和“致知”当作两件事去看待,而且自以为“高明”地认为初学者可以从“格物”功夫入手,显然是并没有真正理解人心只有一个,“格物”与“致知”只是一回事儿。关于这一问题,王阳明已经不是第一次讨论了,所以,干脆把同别人讨论这件事的文字寄去,供这位不上道的弟子参详。

    “只是一回事”不仅仅是就“格物”与“致知”而言的,当我们真正把“学为圣贤”作为为学的唯一目的,当作人生的唯一大事去看待时,哪里有那么多的分殊,所有的事情,归根结底都是一个“一体”同然,说到底,都是一回事儿!非但“格物”与“致知”是一回事儿,知与行是一回事,在商汤讲出“万方有罪,罪在朕躬”的那一瞬间,在他“一体”同然的思想体系下,连你、我,华夏和夷狄也都成了一回事。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一个人的本然之心,能够装下的世界,都“只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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