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项目,我们最后一天在现场。谈判离开,作为合伙的项目第一个,确实是失败了,商务条款真心不错,但是这个项目生不逢时。
我是16%的比例,现在要退场,没有一分钱,还被讲成,只分享利润不承担风险。
当时,我们就在5月底讲过,若是开发商解除队于我们的考核罚款,项目可以做。一起守下去,他就说不行。开发商没得谈,今天又讲已经约定好了,谈了好几轮,在年底完成4000万就可以了就是每月500即可以了。这个条件还不错。这个问题上不够坦诚,既然是在谈有什么不能和我们合伙人讲的。
现在只是我们三出局,还要拿出48%的股份,还没有钱,还要承担16万的未发生的罚款及三万的税,都是没有产生的费用 有可能不用支出。到年底,作为合伙人不够担当。
我们不纠结,算了,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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