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都讲究因果循环,事出必有因,有因必有果。因果两段的人都存在都存在伤害与被伤害,用经济学中科斯定律开讲,就是社会成本的问题,谁避免意外成本最低,谁的责任就最大,那就是说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哪一方避免意外成本高的话,哪一方的责任就小。
运用在电视台做虚假广告当中,电视台因为避免商品虚假的成本高,所以不承担处罚,而对避免虚假产品的公司予以处罚,因为公司避免虚假的成本低,那么,我想问,如果不对电视台处罚,就相当于告诉所有的电视台可以任接广告,赚广告费钱,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那么,这种案例能减少吗?你能挡住企业生产假的产品吗?
再说到垃圾应不应分类的问题,用科斯定律来解释,垃圾由个人分类的成本远大于由统一垃圾分类公司的成本高。因此,垃圾分类不但毫无意义还是对资源的浪费,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停地强调垃圾分类,仅仅是对垃圾这种资源的利用吗,我想,不是的,我们强调垃圾分类是为了培养人们一种资源意识,唤醒我们保护资源的意识,日本为什么城市那么整洁,仅仅是因为他们把垃圾处理的好吗!背后更多的是一种习惯,一种意识。说到成本,人人节约资源,人人保护资源,人人爱护老天,那带给我们的收益是一个垃圾公司集中处理垃圾能带来的吗!
再说到,女孩走到街上,被流氓欺负,那么,谁的责任更大,这个意外是能避免的吗,流氓专门就是做这样的,那么,如果女孩今天不出门,那么岂不是女孩避免意外成本最低,女孩要承担的责任的更大。
科斯定律的提出,一下给许多社会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也是被大多数人认同的方案,但在许多案例中的解决,我认还是不够公平,过分的经济学的运用,而忽视了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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