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听我妈提起过,以前她跟我爸在一起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讲究,只要两个人真心在一起,肯上进肯吃苦,不管对方家里有多穷有多差,那又怎么样,该有的,总会有的,两个人能幸福的过日子就可以了。生活就是这样,从无到有,这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听我爸妈说,他们是在温州认识的,刚开始的时候我爸那是能说会道,能歌善舞的一个阳光大男孩(现在是一个挺着大肚子的老男孩了),在那个大厂子里,我爸有不少追求者,我爸没看上他们,唯独看上了安静的我妈。我爸说,你妈啊,那个时候做事最墨迹了,每次都是最后一个人下班,磨磨唧唧的,每次我都多做等她一起下班,然后两个人就有机会说说话啥的,每次你妈做事都喜欢打瞌睡,然后我就悄悄的过去,把她的头用手托着,免得撞到机器上,然后她就突然醒了,然后连忙把我手推开,一副怪不好意思的样子,后来我们就一回生二回熟了。
记得有一次,我去她位置上看到了一封情书,然后我就有点吃味,就壮着胆子把这个情诗拿走扔掉了,哈哈,现在想想自己好鸡贼,后来琢磨着别人都写情诗了,我肯定不能这么被动啊,肯定要主动出击了。然后我就写了好多字,就亲手送给她,不然放在桌子上可能就没了,我们就在一起啦。幸好当年你老爸聪明,把别人的情书偷偷换掉了,不然可能就没有你了。
我家里有一个很陈旧的梳子,和一个老式银白色的手表,正如偶像剧里的那样,我妈用她的头发卖掉了去给我爸买了一块手表,我爸又把他的手表卖了买了一个梳子。让人觉得奇怪,不过这是真的,他们真的这么干过。
昏暗的路口寂静的像是另一个世界再后来我爸就去见我妈的家里人,看着这么大个小伙子,挺勤快挺精神,也满意的。但是去我爸家一看,瞬间印象就不好了,家里土胚房(那种黄土里夹杂着稻草做的房子),我妈家里人觉得不满意,死活不愿意我妈这个最疼爱的女儿去这种家庭受苦。我妈不顾家人反对,两个人颇有一幅非你不娶,终生不嫁之势。娘家人也劝不动,就勉强的答应了。
爱情啊,来的时候,谁又挡得住呢。即使那么多年的头发,也不及相爱的人一物,即使不知道时间,也不要紧,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时间多少又如何,且看白了头。
爱情面前真的没有对错,就想我爸一样,拿了别人的情书不让我妈看到,能说我爸做错了吗,并没有,爱情面前人都是自私的,谁能继续坚持的爱着一个人,谁就可以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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