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美国国会批准了通胀消减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其中一项为处方药定价改革,要求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The 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s)对处方药的价格与制药商协谈决定。
Medicare是残疾人和65岁老人的国家医疗保险,其中A部分(Part A)的经费通过征收2.9%的收入税来运营。
国家医疗保险分为四个部分。
Part A涵盖入院治疗,护士的医疗服务,家庭看护和临终关怀。可以认为是大病或者临终需要的医疗服务。
Part B包括无需入院的医疗服务,例如门诊,医疗器械和需要专业人士处置的处方药。
Part C可以通过付费选择医疗服务。
Part D承担可以自行服用的处方药费用。
Medicaid则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医疗支援。联盟政府设定最低要求,提供部分经费,但主要由各个州管理运营。因此,Medicaid福利在各州之间有较大差异。
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CMS)是最大的医疗保险机构。尽管法案要求“协商 negotiation” ,实际上有决定性的定价能力。
如果制药商不同意折扣价,需付该药品在美国销售额的95%做为行销税,或者将该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撤出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市场。
非常有趣的是,不同立场的文章会使用不同的用词来报道相关事件。例如,大众媒体说“药价协商price negotiation”,医药行业说“药价控制price control”。
首批列入价格调控的十种药,从Part D报销的50种头部药品中选出。后续会加入Part B报销的药品。
为此,多家制药公司发起了多起诉讼,提出该法案违反了宪法。毫无疑问的是,此事件会影响公司内部新药研发的立项。
这类事情都是多方博弈的结果,功过只能依赖时间慢慢拉开帷幕。
最近在看的两本书,《新药的故事》和《仿制药的真相》都提到艾滋病的特效药,从不同的视角讲述了它的上市过程。
在制药的科研人看来,药品是公司以低价无私地奉献给病毒最肆虐的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这当然是其中一个考量。
在代表公众的新闻人看来,其定价和营销渠道是各个国家政府和慈善机构施加压力左右制衡的结果。
两个视角都在讲述真相,都是“大象”真实存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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