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骨记

作者: 泡椒胖娃娃 | 来源:发表于2018-12-14 21:22 被阅读0次

    毕业到家时,情况已经有些难以控制了。

    甲沟炎这种病,在别人看来不过是懒惰所致,平时勤剪指甲就万事无虞了。但自从三月修剪失败,断甲成刺,尤为肆虐。期间尝试无数,均以失败告终。到了六月,整个拇指红肿发炎,平日走路踮脚趿行,撞到床脚更是欲仙欲死。晚上脱鞋,袜子也总被血染了一圈。等捱到家,刻不容缓,需马上就医。

    妈问了医院朋友,人家说这种小病,连手术都算不上,一天能治十几个,保证一次到位,永不再犯。

    于是家也没回,由舅舅陪着,直奔医院。

    “这两天我和你爸太忙,既然是小手术,做完要是能回家就自己坐车回来”。

    我当然想回家啊。

    治疗安排在很简单的诊室里,只有一张病床和一张桌子。我坐在病床上,看着两位医生把自己的装备一一排开。针管、镊子、纱布、手术刀。还有……钳子?这个是……锉刀?!这是……哦,这是酒精。

    两位医生谈笑自若,似乎还在讨论晚上吃什么。主刀医生拿起我的脚端详几秒,用手在肿胀的患处左右乱按,边按边问:“你这个发炎有点严重,这儿疼不疼?这儿呢?这儿呢?”拜托医生,您抬抬头,看看我狰狞的脸好吗?

    好不容易,他开始给器具消毒,我深吸口气,把十分疼痛和一丝恐惧按捺下来,开口问医生:“请问这个要怎么治呢?”

    四五年前,因为同一根脚趾的同样原因,我去过一趟医院,当时我就这么坐着,按住自己的脚,看着医生切开脚指甲,把半拉儿指甲拔出来。可惜只解一时之急,治标终究不治本。

    “你这个简单,把这儿的肉稍微割开,把嵌到肉里的指甲拔掉,炎症就自己消掉了。再把甲床剔掉,以后指甲都不会长到肉里”。

    “听着确实不怎么麻烦,我想坐着看你们拔指甲可以吗?请问这个剔除甲床是什么操作?”

    “剔除甲床就是把骨头上长指甲的那块区域磨平,以后指甲就再不生长了,你可以……你躺下也好。”

    舅舅本就不怎么敢看,站的稍远,一听剔甲床,更是往后退了两步。

    我躺着挺舒服的。

    搞半天,要刮骨啊。

    人类大多数的恐惧,源于对周围环境的未知。我一躺下,只能看到墙顶的天花板,对周身的感触瞬间迟钝,全身所有的敏感神经似乎全部集中到了一根脚趾上。等待的时间实在漫长,医生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足以让我脚底抽搐。强烈建议医生在动手之前,最好能倒数五个数,让病人有个充足的心理准备。

    指头上的肉本来不多,针插进只有少许,就撞到了骨头,医生左右乱扭,找到合适的角度。我的整个身体绷紧,剧痛沿着脚趾迅速蔓延。一针不够,我的脚趾缝又挨了一针。这一针打穿了防线,我张口叫了出来。

    医生安慰我:“打麻药是很疼的,过一会儿就好了,这儿还有感觉没?”说着,他在那根指甲刺顶着的发炎最严重的地方狠狠按了一下。麻药还没来劲,我的眼泪先下来了。

    麻药何时起效我一无所知,此刻我没有任何感觉。周围寂静无声,偶尔有器具碰撞的金属之声。我只能试图从舅舅脸上得知进度,他咧嘴的动作越来越大,后退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过了不知几何,我感觉到医生开始拔指甲了。声音就像从钢筋混凝土里拔出一根顽固的钉子,砰砰作响。无法一蹴而就,只能徐徐图之,一次,两次,到后面我数的有些模糊了,只感觉这根指甲可能是从我的脑子一路长到了脚上。

    此时舅舅已经转过身了。

    锉刀磨骨的声音悄然响起,代替了之前拔指甲的骇人声响——远比之前更加渗人。我第一次对自己是血肉之躯还是钢筋铁骨产生了怀疑。肉为石灰造就,骨本钢筋所铸。麻醉剂和暖气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一个救万人于伤痛,另一个消磨了多少北方壮士的豪情。

    床虽不软,好歹也躺着,伴着令人牙齿发酸的打磨声,我竟然有些无聊起来。

    “小伙子,你看你这根指头这边的指甲也有甲沟炎的症状,要不也给你剔掉吧。”

    “不用了医生,这边好着呢,只是指甲被逼的长歪了……”

    “听我的,一次治好,以后不用再受罪,不然还得手术。”

    方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既然你是医生,你说是就是吧。

    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交响乐再次响起。

    到医生叫我起来,第一层纱布已经包好,我没有看到脚指头现在是什么模样。里里外外包扎的很结实,像吊着一个马蜂窝。医生嘱咐我第三天一定要来换药。此时看表,时间过了也不过三十分钟。

    回家看来是不行了,只能先去舅舅家住。挪到医院门口坐上车,指头还是毫无知觉,只是血透纱布,隐隐可见。

    一夜无话,因为抽搐式钻心剜骨的痛,让我除了大口喘气和低声呻吟外,再没了说话的力气。

    这三天看完了两本书,一分钟不落看完了每集新闻联播,除了自己端饭,剩下的都麻烦了舅舅舅妈——放在平时,非让我妈打死。旭日东升,夕阳西下,困在没有无线网的舅舅家,忍受着时有时无,毫无征兆的剧痛,用完了一整月的流量。

    第三天下午,我婉拒了舅妈的一再挽留,整理自己的行装,准备换了药就回家去。舅舅执意陪同,遂同往。

    换药病房的人很多,排队许久,进病房,护士小姐姐问了病情,让我坐在病床上,动手要拆外面的胶带。我忙制止了她。

    “医生,胶带把我的汗毛粘住了,我自己慢慢撕。”

    她意味深长的看我一眼,没再说话,转头准备棉花。

    我当时要是看懂了她的眼神,说不定会有些许心理准备。只可惜。

    原谅我这迟钝的人啊。

    等我龇牙咧嘴的把最外层的胶带撕掉,正回味着汗毛被扯掉的酸爽,才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血把里面两层纱布彻彻底底的固定在了伤口上。

    “没办法,外面排队人太多,来不及帮你软化处理,小伙子你忍着点啊。”

    我此刻才开始慢慢体会她刚才同情的眼神。

    就好像扒掉了两层皮肤,一点一点,一丝一丝剥离,时不时会牵动拔掉指甲的伤口,在开着冷气的病房,我的汗顺着背滚动。实在粘的太死,她不时用剪刀剪开纱布,冰冷的刀背贴着皮肤,更加一动不敢动。到了近伤口的地方,行动推进的尤为缓慢,每一下所牵连的巨大痛楚,让我的整个身体随之发抖。缠上这些纱布,用时不到二十秒,取掉它们,整整花了五分钟。

    终于把纱布剥离,后背已经湿透。护士从伤口处取出了两块硕大的让我心惊的棉花,我第一次审视惨不忍睹的脚趾。

    由于左右两边都拔掉了一部分,原本方正平整的指甲只剩下了中间小小一块,摇摇欲坠。取而代之的,是两个深不见底的洞。如果把针探进去,只需要轻轻一戳,大概可以从背面穿出来。原本长刺的地方,肉也被挖掉了一部分,几乎可以把食指塞进去。后来赠送的另一侧,挖开的洞小一些,有一些黑色的烂肉,看着尤为恐怖。我突然觉得我的身体对我还是友善的。看这狰狞的伤口,我这两天应该终日以泪洗面。

    “啧啧啧,给你做手术的医生也是够狠的,”护士边检视伤口边问,“是在我们这儿做的吧?”

    “是的医生,是在这儿做的,今天第三天。”

    “这几天做甲沟炎手术的病人挺多,你是我见过做的最重的一个。不过要是我,我就把整个指甲都给你拔掉,那样长得更快。”

    我也不知道,是那位医生狠,还是你更狠。

    “来小伙子,你先躺下。”

    我顺从的躺下,眼前出现了一片纱布。

    “把这个咬住。”

    恩?

    什么情况?

    咬纱布?

    我内心的恐惧在一瞬间急速升温,当我犹豫着咬住纱布时,满脑子想的全都是古今中外咬毛巾,咬树枝的各位先烈,从王佐断臂以诈降金国到兰博从腰间抠出子弹,从古代贵妃生孩子到……

    剧痛如同潮水般直接将我淹没,我条件反射般弹坐起来,看到护士把棉花塞进洞里,开始横冲直撞的在里面捣腾。我用两只手使劲攥住脚腕以固定不断颤抖的脚,刚刚退却的汗水飚撒而出,刚才如果叫“天街小雨润如酥”的话,此刻完全是“飞流直下三千尺”了。护士手中的根本不是棉花,是刷锅的铁丝球,是橡胶的跑道,是一只刺猬,是一团真火。我的指节因为用力而开始发白,我的眼镜因为汗水而模糊,我整个人都飘飘然不知到了何处。

    护士见我起身,催促我躺下,让我不要看,说看了更觉得疼。我刚躺下又马上弹起,因为她换了另一边。这边的肉更加嫩,疼痛更加剧烈。医生一句话,送我双倍享受。

    那是刚做完手术的伤口和刚长出的嫩肉啊姐姐,直接在上面摩擦摩擦,是想要我的命吗?

    仿佛看出我命不久矣,她开口解释到:“伤口里面有很多血一定要擦干净,另外塞了三天的棉花会有残留,要清理干净,光粘掉血水是不行的。哎哎哎,让你定定躺着你掏手机干嘛?”

    我要干嘛!我还能干嘛!我不过是想听一段郭德纲的相声,看一场沈腾的电影,舒缓一下情绪,分散一下注意,难不成我还要嘟嘴卖萌三连拍吗?

    当我踉跄着从病房出来,汗已经把全身衣服都湿透。此时完全顾不得长幼,一把将收费条塞给舅舅,瘫倒在外面的椅子上,伴着剧痛回想刚才的一幕幕,何止后怕。

    这次医生没有说一定要换药,但我坚决留下来,日后万一落个残疾,讨不到媳妇。

    三天又三天,我制止了爸妈请假来舅舅家的想法,用完了花钱买的流量。

    我佩服自己还有来到换药室的勇气,又坐在候诊区恐惧的瑟瑟发抖。当我进到里面时,上一位的两岁小朋友还在换药,爸爸抱着头妈妈按着脚,一个嚎啕大哭一个低声垂泪一个暗自哽咽。整个换药室的气氛烘托的无比惨烈,我好怕我腿软的爬不上病床。

    谁料这次我连病床都没上,就坐在椅子上,干净利落的换了药,虽然还是很疼,但是和上次相比简直是轻柔的爱抚。期间我甚至掏出手机拍了好几张伤口的照片,和三天前没什么变化。

    此处应该有图片,但太过酸爽极易引发不适,故去之。

    出了医院,告别舅舅,我马上去车站坐了回家的车,这一周在舅舅家穿戴的整整齐齐,又因为伤口不敢沾水没有洗澡,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馊味。一回家,用塑料袋里三层外三层包裹了脚,舒舒服服洗个热水澡。

    家里的日子总是美好而颓废的,又过了四天,因故必须再去银川,那就捎带着换最后一次药吧。

    这一次换药的是个男医生,戴着眼镜很和蔼。他让我先坐在病床上等他,旁边的病床上同样有一位换药的大叔。我好整以暇的坐着,盘算晚上吃点什么好。

    一会儿医生端着棉花和药过来,我已经把包扎都拆掉了。伤口已经基本愈合,两个洞已经长好,虽然样子有点奇怪但起码看得出是人的脚了。我本以为医生看一眼就放我走了,结果他看了一眼,转身在盘子里翻找了起来。

    我有些慌。

    医生,医生你干什么医生,我这伤口都长好了你硬扯开干什么?

    就这样,他把已经长好的伤口,又掰开了一条不大的口子。

    掰开的正好是附赠的那一边,更细嫩更敏感。

    “小伙子你看到里面的黑色的肉了没。”

    “……看到了。”

    “那些是长出来的烂肉,要除掉,不然伤口愈合不完整,以后还会发炎。”

    “那要怎么办……”

    “这样,你先把这个指头按住了不要动。”

    当他用尖头镊子夹住那些细肉的尖端时,我整个人都绝望了。

    经历了拔指甲,刮骨头,扯皮和磨肉之后,生撕鲜肉的饕餮盛宴,即将开始。

    这次糊了眼镜的,绝不仅仅是爆浆而出的汗水,肯定还有肆意挥洒的眼泪。

    这次因为绷的太紧而被医生提醒放松的,绝不仅仅只是一根脚趾,还有我的每一根手指,每一寸皮肤,每一块肥肉,每一条神经。

    只有眼镜绷不住了,因为汗水太多,不断往下滑。

    于是我不得不隔几秒钟仰一次头。于是我完整的观察到了一次“笑容逐渐消失”的经典案例。

    旁边那位等待换药的大叔,笑容满面的不断左右摆动身体,在医生和病床的空隙中寻找合适的角度,想看我如何换药。

    后来他的身体逐渐坐直。

    后来他的笑容逐渐隐去。

    后来他的眼神里开始出现同情。

    后来他转过头不再看了。

    ……

    直到医生让我按住止血布,我行将出窍的灵魂才慢慢回归,我完全麻木的双手才稍有知觉。鲜血很快浸湿了我的手指,我不断变换止血布的方位,过了许久,整个都染红了,血才慢慢止住,疼痛也如将熄的火苗逐渐沉寂。

    这时医生走过来说:“怎么样,感觉好点了没,还剩一点点烂肉,咱们一鼓作气,都给弄干净了,以后就肯定没事了。我知道,十指连心嘛,但是……”

    “饶了我,医生,真的不行了,太疼了,下次吧,下次吧。”

    我全然不顾医生的谆谆善诱,逃出夺命之地。

    残了就残了吧。

    所幸,到真的最后一次换药,长的很好,没有问题。

    所幸,如今一切过去,万事顺心。

    回头看,这不过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小疾病,一场微不足道的小小手术。

    就当我和关老爷肩并肩一次吧。

    健康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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