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崇祯皇帝自缢,李自成带着部队进入了北京城。李自成尽管进了京城来当皇帝,可这个皇帝要怎么当,政权怎么组织,明帝国剩余的文官武将们如何安排,李自成显然完全没有想好。进京后,李自成最心急的,不是什么安抚人心,而是想着怎么搞钱,来养活十几万进入北京城的军队和供他自己享乐快活。
部队和新政权都缺钱,于是李自成下令,对所有原来大明朝的官员,都统统进行“助饷”和“追赃”。这项工作,从李自成进入北京后的第八天,也就是三月二十七日就开始执行,具体工作由大将刘宗敏和李过主持,还设立了专职部门比饷镇抚司进行负责。
有了李自成的支持,整个北京城顿时成了一个烧杀掳掠、鬼哭狼嚎的人间炼狱。当时,整个北京城,大顺军的士兵们“人人皆得用刑,处处皆可用刑”,大明帝国的遗民,上至文臣武将,下至富商平民,纷纷被十几万大顺军士兵抓起来严刑拷打、追索钱财。
当时,一些富有的贪官,例如崇祯皇帝的老岳父、嘉定伯周奎,在拷打之下,就吐出了50万两银子;大太监王之心也乖乖上贡了15万两;大学士陈演,也被迫交出了4万两。
但问题是,高官巨富们多少还有点家底,无非掉一身皮,“捐”出银子交差;可是穷苦的中下级官员们可就惨了,要么没有钱,要么钱不够,满足不了李自成、刘宗敏们的需求。
于是大顺的士兵们得到的指示,只有一个:
整,往死里整!
大学士魏藻德,是明朝崇祯十三年(1640年)的进士,此前被崇祯帝破格录用为阁臣。在主持“助饷”“追赃”的刘宗敏看来,这么大的官,肯定有不少银子,于是招呼手下一番严刑“伺候”。没想到魏藻德压根没啥银子,让家人东拼西凑了1万两银子,给李自成和刘宗敏“上贡”。结果刘宗敏非要他10万两银子,为了逼出这差额的9万两银子,魏藻德被活活打死。
临死前,魏藻德痛苦地说:
“我想为新朝廷效力,为何要如此对我?”
老子身上没搞出钱来,刘宗敏又将魏藻德的儿子抓来严刑拷打。可还是没钱,于是,魏藻德的儿子也被活活拷打致死。
从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二十六日开始,到四月六日短短十天时间,北京城里类似魏藻德这样被严刑拷打、逼勒致死、致残的大明文官武将,足足有1000多人。而通过在北京城挖地三尺、严刑勒索,不到一个月时间,李自成共在北京掳掠夺得7000多万两白银。
这是什么概念?
明朝时,即使是号称富庶的万历初年,大明帝国一年的财政收入也不过区区496万两;而明朝末年,在全国范围征派的“三饷”(辽饷、练饷、剿饷)所得也不过2100万两白银,就已经搞得民不聊生。而李自成的农民军在北京短短十来天时间,就搜刮得到7000多万两白银,可以说,这几乎是将整个北京城的血肉都给榨干了。
如此鹭鸶腿上刮肉的作风,大明帝国的遗老遗少(包括文臣武将、知识分子、士绅平民),怎么可能为李自成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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