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差点把厨房烧着了。
早上准备煮两根红薯做早餐,开了火,我就回房间去看书了,想着过二十分钟再去看看。毕竟站在厨房守着锅有点傻傻的,也很累。
哪知道,我一看书就完全忘记了厨房里的红薯。过了一个多小时,我才猛然想起,连忙冲出门去,只见满客厅都弥漫着烟雾,还有一股焦糊味。由于是早上7点多一点,室友们都还在睡觉,所以大家也都没发现。
冲到厨房,赶紧去扭燃气灶开关,开关烫的惊人也顾不上了,一心只怕整出什么事故来。事后发现右手食指被烫出了一个水泡。
靠着洗碗布的帮助,我揭开了沾着一层黄乎乎东西的锅盖,只见锅里的红薯已经糊的发黑了。舀了一碗水倒进去,水立马滋滋地冒泡翻滚着,这是有多高的温度啊。
拿出红薯后,整个锅里都是黑黑的残留物,不粘锅涂层都没有了,这锅算是废了。
水煮烤红薯,有人吃过吗我一边清理一边想着,除了我,这屋里另外五个人都还在睡梦中,假如真的着火了,他们从睡梦中醒来会是什么惊恐的表情啊,想想居然觉得很有趣。
等八点多阿雁醒来,我跟他说了发生的事。
他:要是真的把房子烧着了你怎么办?
我:那我肯定第一时间拉着你一起走
他:那肯定不至于
我:怎么?我应该自己走?
他:对
因为平时他总爱抱怨我自私,不顾着他,我以为他又是要嘲讽我。就听他慢悠悠说了句:这是三楼,我还是能跳下去的。
好嘛,原来是英雄主义附体了。这就是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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