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工作原因,又重新捡起了书。
因为性格原因,我从小就很喜欢书,家里也摆满了各种书。为此,父亲还特意给我做了书架。这让我也产生了一种错觉——我真的爱书。
每次去逛街,大家都喜欢去买衣服,而我喜欢书店。每次走进书店,看着架子上一排排书,只要抚摸到柔软的纸张,心里就会溢出满满的幸福。
我喜欢到书店盲找。因为不确定的因素,收获才有更多惊喜。刚开始,我喜欢在网上选好书,再到书店买。速度的确很快,但少了很多期待,就像一个机器完成了一个任务。后来偶然一次,逛进了一家书店,随意抚摸那些远古的记忆,一本本寻找,就像在千万人中和一个灵魂相遇。我仔仔细细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不错过任何一个暗示,我也很幸运地找到了。那种感觉,真的比恋爱还甜。
但后来回想起来,我并不爱看书。我只是想逃避孤独,让我感觉我不是一个人在面对。架子上的书我都只是粗略看过一遍,要么享受他的情节,要么追求快感,享受它带来的慰藉。
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爱书。大家看我逛书店,就说我很爱书。看我家子上摆的书,老是暗示我我很爱看书。久而久之,我也给自己设限,我是爱书的人,我看书是要怎么怎么样。到最后,我受得影响越多,已经忘记看书的初衷。我觉得那时候的自己就像一个被人挟持的傀儡,为了保住所谓的形象,失去了最真的自己。
我就只是想看书,想体验它带来的快乐与放松,享受它的刺激。我不想被命运裹挟,更不想成为大众的牺牲品。我只想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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