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了很久的出租,直到走到双方签订合同,准备第二天打款时,把事情搞砸了,结果我们把信息漏给了对方,没拿到合同,交了一把钥匙,还被骂了一顿,对方没有来租房!
即使我们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即使周围人都劝我们说不租就算了,即使我们劝自己说他们是一家骗子公司,可是我们会觉得很可惜,我妈会觉得都是拆那道门惹出的祸!
可是,我们就一点没责任吗?
1、在没有交定金的情况下,同意拿走了合同,最后一点补偿金没拿到。签署合同事先付一定的定金。
2、签署合同时,双方都应该方面签章,表示合同即可生效,自留一份。
3、遇到繁琐程序,租金又不高的情况下,应该谨慎,这种公司钱不好拿,也不好沟通。
4、不要因小失大,切勿情绪用事,说话不要太直接,别人不习惯,可能也接受不了。
希望我妈能早点想通吧!毕竟钱对于现在她来说,最有安全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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