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奇怪的小事
1、有些事情到了违法的地步,但依旧合理地存在。从结婚开始,公公就打婆婆。只要公公喝了酒,就把婆婆往死里打,当然不喝酒的时候也打。老公曾跟我说过他们被打的经历:他小的时候,父亲喝醉了酒,就抡着扁担打人。母亲、姐姐和他躲在东屋里关起门,大气不敢喘。父亲又从窗户往屋里扔砖头,直到听不到动静,才回屋睡觉。等到父亲,鼾声大起,娘仨才敢蹑手蹑脚地回屋睡觉。
记得我怀老大的时候,婆婆在床上午睡,忘记什么原因了,公公一把把婆婆拽下床,一直拖到院子里,然后开始拳打脚踢。我哪见过这种场面,先是惊得目瞪口呆,用土话说就是吓傻了。等反应过来,我过去拉开了公公。婆婆只是不住地啜泣。
我鼓动着老公和大姑姐孤立公公或者直接离婚得了。但婆婆总是站在公公一边,为公公找各种理由:公公是金命,不适合住在西屋,住在东屋就好了;春天栽树的时候,动了东南角的土了;做哪件事情的时辰不对了等等。这竟是自己挨打的理由。
对这件事,我只能用“存在即合理”来解释。改变不了别人,能改变的只有自己。作为小辈只能尽最大努力孝顺她老人家吧。
2、以前单位,有一对夫妻,男方家庭条件很差,女方长相不好,两人经媒人介绍走到了一起。男方特别能吃苦,但心眼小,爱计较,人缘很不好,有两次竞选校级中层领导,工作业绩等成绩遥遥领先,最终都因民主评议分太低而落选;女方自信到了自负的地步——她是学校里讲课最棒的老师,教学成绩最优异的老师,(其实未必)。。。。。。还有她经常因为一件事在办公室大哭。同事跟她说话,开玩笑之类,都要拿捏好分寸。唯恐哪句话说不着惹哭了她。
就这样的两个人结婚后,过得非常幸福。在单位,从来不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永远都是“俺那某某(对方的名字)”,看对方的眼神都是无比爱慕。“我的眼里只有你”来形容他(她)对她(他)的感情,再恰当不过。
这是卤水沾豆腐,一物降一物,还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无从知晓。
3、我上初中时,父母在某市的一个菜市场卖菜。有一年的暑假,早上起床后,我骑自行车赶往父母卖菜的市场,路过火车站广场附近时,有几个人把我拦下了,说下火车后,发现钱包丢了,问我有没有钱,给他们点,他们要买早饭吃。我把口袋里的十多块钱给了他们。
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好几个人,他们都说我被骗了。就他们的骗术,能骗多少钱?内心依然坚信,他们根本不是骗子。
又过了十几年吧,我又遇到了和前面一模一样的情形。当时,我多了个心眼,说你们在这等一等,我办完事情,接着给你们买饭。(其实,真是着急赶时间)我着急忙活地办完事,然后找饭店给他们买饭,可惜的是,附近根本没有卖早餐的。等我赶到他们求助的地方,已经没有人了。
我被骗了,而且是两次。到现在我弄不明白,五、六个人用这样的骗术能生存吗?重要的是那些人怎么看都不像骗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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