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开会,是一种以时间换结论的商业形式。
一个好的会议,就是用更少的时间,获得一个最想要的结论。但是开过会的人都知道,会议上不文明争吵,一不小心就跑题,老板一言堂,主题时不时偏离等等都会让会议失去意义,得不到任何结论。
那么投入同样的时间,为什么有的人能够赚取极高的结论价值,而有的人却血本无归呢?
因为用的“开会商业模式”不对。
有一个模式叫做《罗伯特议事规则》,美国国会开会的时候用的就是它。它甚至被誉为开会规则的圣经,其中的精华归纳起来就是“十二原则六步法”。
02
举一个栗子,你们团队要召开一个会议,讨论要不要做独立的APP,还是继续现在的微信运营。独立APP成本高风险大但是命运自主,微信运营成本低依托大微信爸爸,但是不安全容易有被封的风险。
那么这个会应该怎么开?
第一步,动议。
动议,就是行动的建议,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资源、行动、结果。
比如我动议:投入50万,调拨12人,3个月内做出独立APP。建议在上海开展,由开发总监牵头。
这涉及到动议中心原则。先动议后讨论,无动议不讨论。
第二步,复议。
只要有一个人说:我附议。就可以进入议事流程。
那如果没有人附议,主持人可以附议嘛?不可以。这涉及到主持中立原则。主持人有控场权,必须从讨论中抽离。不得发表意见,不得总结别人发言。即便你是领导。
第三步,陈述议题。
主持人清楚陈述一遍议题,让大家明确到底讨论的靶子是什么。
第四步,辩论。
主持人宣布,开始!
动议方立刻发言:“我的动议,其实是大家的普遍观点,你们说是吗?”很多人纷纷插话“是的”,“我早就这么想了!”
这很危险,他在造势,一种意见一哄而上,就会压制不同声音。怎么办?
启动机会均等原则。任何人发言前,必须得到主持人允许。先举手者优先,未发言者优先。同时,尽量让正反双方轮流发言,保持平衡。
有人举手:我觉得可以,要看具体情况。
这也很危险。没有观点,无助于结论。你应该启动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要先表明立场,再说明理由。
某人正在发言,突然有人忍不住了:你这个想法不现实,因为巴拉巴拉巴拉。
这更危险。应该立即制止,强调发言完整原则,不能打断别人;和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讨论过半,有人一直在说,有人一言不发。你要提醒一直在说的人限时限次原则。一个议题,每人最多发言三次,每次最多2分钟,这是你的第三次发言,请注意。
他说,好,那我说说另外一件有关的事吧。你还是要打断他;一时一件原则。不得跑题。
他很生气,可这事讨论的够久了。你要宣布遵守裁判原则。主持人最大,无条件服从。
他恼羞成怒,可他们的想法太蠢了。怎么办?文明表达原则。不得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者偏好。
在一系列规则下,辩论终于变得有序、交替、高效。
第五步,表决。
开发总监觉得差不多了,说:裁决吧,然后举起了手。
你要请他把手放下。宣布充分辩论原则。还有发言机会的人,都讲完了嘛?讨论充分方可表决。
终于表达完毕。启动多数裁决原则。赞成大于反对,则通过,平局算未通过。
表决时,不要说“同意的跟我一起举手!”并先举手,然后盯着每个人看,不举手就使劲的盯,知道够数了就宣布通过。
主持人应该先说“赞成的请举手(等几秒),请放下。”再说“反对的请举手(等几秒),请放下。”不要请弃权的人举手。
主持人必须最后举手。
第六步,宣布结果。
我们以15票赞成,对8票反对,2票期权通过这项动议,张总留一会,散会。
03
这就是一场符合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讨论。
有人曾问香港立法院主席徐丽泰:“高居议会之巅”是什么感受?她回答:有口难言!
记者又问:“遇到这么多争议,你的原则是什么呢?”她又回答:议事规则。
这就是一个主持人最应有的素质。
04
总结一下12原则:动议中心,主持中立,机会均等,立场明确,发言完整,面对主持,限时限次,一时一件,遵守裁判,文明表达,充分辩论和多数裁决。
还有六步法:动议,附议,陈述议题,辩论,表决,宣布结果。
好的一个流程,都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最优价值的结论。
这些原则和步骤不一定全用,但是可以借鉴,从而避免无效会议,给公司节省更多的时间。
而这些时间本来是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