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两天,皆一大早就带果果去了书城。
自从书城重装后,我们消遣时间的重心,从游乐场、游戏屋等消费区转移过来。如今的书城颇具人性化,饮品区、游戏区等等应有尽有,一早进来能混到华灯初上,再依依不舍地回家,约定下周还来。
一进门她就如鱼得水,恨不得贴地打个滚儿。
轻车熟路来到阅读区,我拉着她看了十分钟《儿童百科全书》,除了里面色彩斑斓的蝴蝶鹦鹉,或者雄壮威武的狮子大象,或者造型特殊的犰狳食蚁兽有感,其余皆不大感兴趣,眼睛瞄来瞄去,就不瞄我手间的书。
对,还看了一会《神秘的地球》,对地球不感兴趣,却对发光发热的太阳(恒星)兴味十足。
看完恒星看流星,看了流星看慧星……终于,她的眼睛又飘起来了。
十分钟到。好吧,我把书合上,自己去看吧!
她欢呼一声,立刻奔向绘本馆,爬高就低,拿下好几本,宝贝一般抱到一边看起来。
我伸头一瞅,得,基本是王子公主或魔法变身什么的,也不知她小脑袋里一天到底在想啥?
我告诉她一次只能拿一本,看完之后放回去再选一本来看。这是游戏规则。而且作为这本书的阅读者,也是暂时的小主人,还须做到爱书护书。
她有些恋恋不舍,但还是依言选出一本,其余放回去。
随后,自己找了个角落坐下,翻开书看起来。
我则悠哉悠哉来到饮品区,要了杯奶茶坐下,看一本随手拿起的闲书。
过一会儿,特意转回绘本区,看她盘腿坐在木地板上,认真看着手底下的书,嘴里似乎还念念有词。
安静一会儿旁边坐着母子俩,那位妈妈一直在绘声绘色地给宝宝讲故事。
她离得近,却也没有瞬眼瞟过去,依然低头看自己的书。
倒是那个小哥哥,大约发现她看得如此津津有味,怀了好奇,撇下自己妈妈,挨坐过来。
很快,两个小人儿就头对着头看起来,一边还伸出手指指点点,那个认真劲,好像在讨论国家大事。
那位妈妈也没有打扰。我则站在一边继续观看,大约十多分钟,居然一直没被她发现。直到一本书翻完,她爬起来,抬头才看到我,立即开心地笑了下,露出两排亮晶晶的小贝齿。
“好看吗?”我一笑,轻声问。
“太好看了,妈妈,这是迷你特工队,会变身,可厉害了!”她眉飞色舞,一副急于和人共享自己心爱之物的迫不及待,开口就貌似刹不住车。
这里并不适合讨论,我抡了一眼周边正在低头看书的其他小朋友,伸出食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
她立即心领神会地放低声音,然而还是忍不住兴奋,特意跑近来,低声谈了一下刚才所看的内容。
讲完,又回头气定神闲拿另一本。
好吧,我继续回去喝奶茶。
几天前小记,提到为什么看书,还算过一笔账,这读书的好处,短期看不见,只有长期才能慢慢浸润人生,慢慢滋养灵魂。
最喜欢三毛那一句:“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里,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书无涯,读书的意义,却只一条就甚好。
坐在角落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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