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规则】
不动产的产权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妨碍了相邻人的排水,构成对相邻人排水权的侵犯,因相邻各方行使物权时不得侵害他方的排水权,否则应承担停止侵权、排除妨害等责任。故相邻人基于相邻关系请求产权人停止侵害排水权。相邻人基于排水权取得的要求产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权利具有物上请求权的性质,故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产权人不能以相邻人的请求超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争议焦点】
相邻人的排水权因侵权人装修房屋受到损害,相邻人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则相邻人的行为属于何种权利的行使,其权力行使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审判规则评析】
相邻关系是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处理相邻关系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有义务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权利人对物权的行使若损害了相邻人的用水、排水权利,则应承担侵权责任。此外,相邻人基于房屋所有权享有的排水权属物上请求权。而物上请求权是指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可能发生妨害时,物权人为了使其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由于物上请求权与物权不可分离,且通常是一种永久性的侵害行为,因此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综上,权利人排水权受到相邻人侵犯时,有权要求相邻人承担侵权责任,排除妨碍,且该要求赔偿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权利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对房屋进行改造,妨碍了相邻人的排水,侵犯了相邻人的排水权。因相邻各方应对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妨碍相邻人排水权时应承担侵权责任,故权利人应依法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由于相邻人主张的排水权系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相邻权,故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请求权具有物上请求权性质,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相邻人即使在权利人侵犯其排水权两年后要求权利人停止侵权、排除妨碍,亦不超过诉讼时效。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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