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究竟什么才是生活的仪式感?》
最早关于仪式感的正式认知来源于小王子和小狐狸。
小王子在驯养狐狸后的第二天又去看望它。
“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狐狸说,“比如说,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到了四点钟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准备好我的心情……应当有一定的仪式。”
“仪式是什么?”小王子问道。
“这也是经常被遗忘的事情。”狐狸说,“它就是使某一天与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时刻与其他时刻不同。”
拆文-0524之仪式感
普通人的生活,多半是平淡而又无趣的吧。每晚下班回家,瘫在沙发上,然后从冰箱里随便翻出点食物就凑合着一顿晚饭;房间里到处是随意乱丢的衣物,和来不及扔的泡面盒子,而难得的周末更愿意宅在家里睡的天昏地暗。至于头发当然懒得洗,毕竟洗头之交甚少……生活被过成了一潭死水,我们还不停抱怨它的无聊无趣。而仪式感则要求我们用庄重认真的态度去对待生活里看似无趣的事情,一本正经认认真真地把事情做好,然后从中发现生活的乐趣。
刚刚参加过一个闺蜜的婚礼,他们领证蛮久了,儿子也蛮大了。突然说要让我去做伴娘之时,我觉得很奇怪。在婚礼当天,闺蜜披上婚纱在觥筹交错中接受祝福,突然觉得我们之所以需要婚礼、毕业旅行、散伙饭等等仪式,就是需要仪式感来给自己未来的开始赋予新的意义,或者说是让自己和过去做一个认真的告别。其实我们都知道明天早上醒来一切并没有什么不同,上班高峰期还是会拥挤不堪,我们还是会蹦跶着跑去公交站点,而早点摊的味道还是那样熟悉的配方,工作和作业还是会摞成一堆让我们望而兴叹。只是我们需要一个仪式,需要一个可以跟昨天的自己说你好再见的,一个可以光明正大跟过去决裂,一个似乎可以逼着自己做一些改变的时刻。
而仪式感未必都是一些重大的时刻,我更喜欢“小确幸”,那些微小而确实的幸福。村上春树列举过很多他的小确幸,比如:一边听勃拉姆斯的室内乐一边凝视秋日午后的阳光在白色的纸糊拉窗上描绘树叶的影子;在鳗鱼餐馆等鳗鱼端来时间里独自喝着啤酒看杂志;闻刚买回来的“布鲁斯兄弟”棉质衬衫的气味和体味它的手感……而我的小确幸们是:想吃鸡腿的时候爸爸给我煮好了,想穿的衬衫上正好有妈妈手洗的味道,阳台上的向日葵今天又长出一片芽....点点滴滴的仪式感更像是组成生活幸福的方式。
金句:
1.对我而言,仪式不在远方也不在过去,只在此时此刻。”
2.或许,这才是拥有“仪式感”的最佳状态,不刻意追求,不汲汲于制造,不因之狂喜,也不因没有它而抱怨日常的无聊。它无分高下,无论好坏,每个人对它的定义都不尽相同,但最好的仪式感,一定不止于仪式。因为我们从来不需要用它向庸常的生活宣战,它存在的所有意义,原本就是让我们爱上生活。
3.而是熬过的每一个夜,挨过的每一个骂,是我爸妈拿到我的书时视若珍宝的神情,是结识了很能聊得来的作者朋友,聊得high时宛若少年的那些瞬间。它们贯穿在我的整个生命里,无需提醒,不用强调,甚至不用我去刻意的回想,可我的人生,终于还是因为这些小事而有所不同。它们是比“第一次”和“一辈子”更加值得纪念的东西,我有一个很厚的手账本,捕捉着生活中的每一个小确幸,它们无需被任何东西美化,因为那些琐事本身,就是我的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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