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安,鲁迅的原配夫人,1878年6月生于浙江绍兴。祖上曾做过知县一类的官,朱安识字不多,懂礼仪,性情温和,她和旧中国乡绅家庭的女子一样,遵从三从四德,会做针线,缠小脚。
1901年4月3日,鲁迅母亲去朱家“请庚”,父母作主定下了朱安的婚事。21岁的朱安比鲁迅大三岁,乡里有俗语女大三,抱金砖。彼时周家虽然败落,但周家也称“周家台门”,看起来还是门当户对的。
朱安家人1901年底本该成婚,但鲁迅拿到赴日本留学的奖学金出国留学了,在日本留学的鲁迅通过他母亲,希望朱安放足并进学堂读书。
鲁迅母亲鲁瑞1906年7月6日,鲁迅母亲以“急病速归”电报骗鲁迅回家乡完婚。
从日本留学归来时的鲁迅“家中屡次要他回国去结婚,他不愿放弃学业不肯回去。后来家中打电报来了,说母病危,先生回国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结婚的布置都已停当,只等他回来做新郎了。”
听说新郎官喜欢大脚,因此新婚的朱安穿了双大鞋,里面塞了很多棉花,本想讨新郎的欢心,可是在出花轿的时候,轿子太高,鞋子掉了下去,露出了三寸金莲。
受过新式教育的鲁迅,无奈地接受了家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定的婚姻,完成繁琐复杂的婚礼仪式。新娘子既缠足也不认识字,长得又不好看,掀起新娘子红盖头的时候应该是很失望的吧。
据鲁迅家的佣工王鹤照说,新婚后的第二天新郎就独睡书房,婚后第四天就去日本继续求学了。
鲁迅为什么会如此失望?
对此,弟弟周建人的解释是“结婚以后,我大哥发现新娘子既不识字,也没有放足,他以前写来的信,统统都是白写,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内侄女,媒人又是谦婶,她们婆媳俩和我母亲都是极要好的,总认为媒妁之言靠不住,自己人总是靠得住的,既然答应这样一个极起码的要求,也一定会去做的,而且也不难做到的,谁知会全盘落空呢?”
周作人则说“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
从朱安的照片中可见,低眉眼,宽额头,塌鼻子,头发挽髻,旧式妇女打扮,大约她和鲁迅思想说话沟通不来,差距太大,婚姻才如此不幸福吧。
鲁迅仅仅跟她维持着一种形式上的夫妻关系,她在绍兴陪伴婆婆孤寂地度过了13个年头。
婚后鲁迅曾对好友许寿裳说过一句沉痛的话:“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1919年11月,鲁迅卖掉绍兴老屋,把母亲、朱安和周建人、周作人一家接到北京八道湾一处院子一起居住。
八道湾胡同,朱安和婆婆鲁瑞一起住全家虽团聚了,但鲁迅与朱安仍形同路人,鲁迅也考虑过离婚,但那个年代,被休的女人是备遭人们鄙夷和唾弃的,情形大都十分悲惨。
1923年夏鲁迅和周作人失和,鲁迅和朱安、周老太太一起搬到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居住。
左图为鲁迅母亲居室,右图丁香为鲁迅亲手所植家庭经济开支交朱安掌管,两人仍谈话甚少,大多是家用、休息、吃饭,同一个屋檐,却生活在两个世界。
鲁迅的房间鲁迅甚至将一只箱子和箱盖分两处摆放,一处放洗好的衣服,一处放要洗的脏衣服,只是为了将接触减到最少。
鲁迅的妈妈鲁瑞不满朱安生不出个一男半女来缓和婚姻窘境,朱安的回答坦诚、无奈:“大先生终年不同我讲话,怎么会生儿子呢?”
鲁迅每次买回点心来,总是先送到母亲那里,然后送朱安让她挑选,再自己吃用,仅如此举动,朱安已心满意足,她对外人提起大先生,总说大先生对她不错。
其实鲁迅也试图跟朱安有所交流,一次鲁迅告诉朱安,日本有一种东西很好吃,她连忙附和:“是的,是的,我也吃过。”然而这种东西,全中国也没有,她如何吃过?朱安的愚钝和自以为是让鲁迅觉得索然无味,不大愿意跟她说话。
在北京朱安过得最开心的日子应该是鲁迅身体有恙卧病在床的那一个月了,这一个多月朱安可以进出鲁迅的书房,亲近地照顾他,为他擦洗、端茶递水,这样近距离的亲密,让朱安觉得幸福不再寥若星辰,但,病总会好的。鲁迅康复后,两人的亲近距离,如西山的落日,不可再挽回。
其实朱安也努力过,据鲁迅的学生孙伏园说,在绍兴时朱安曾在宴席上让朱家、周家亲长主持公道,抗议鲁迅的冷暴力。但鲁迅沉默不语,一言不发。事后鲁迅说:“她是有意挑衅,我如答辩,就会中了她的计而闹得一塌糊涂,置之不理,她也就无计可施了。”
鲁迅北京会客厅另一次在北京鲁迅母亲的寿宴上,开席之前朱安穿戴正式,说道:“我来周家已许多年,大先生不很理我,但我不会离开周家。我活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后半生我就是侍奉我的婆母。”然后向婆母一跪,这样做是在向鲁迅抗议。
1929年鲁迅和许广平在上海同居并生下海婴,对朱安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房东的妹妹俞芳问她:“那你以后怎么办呢?”她说:“过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地服侍他,一切顺着他,将来总会好——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儿一点儿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
她接着说:“看来我这一辈子只好服侍娘娘(太师母)一个人了,万一娘娘归了西天,从大先生一向的为人看,我以后的生活他是会管的。”
鲁迅儿子周海婴她就对人说,大先生的儿子也是她的儿子,等她百年后,她的儿子自然会给她拜祭,不会让她做孤魂野鬼的。
1936年鲁迅先生去世,朱安和婆婆的生活费用由许广平和周作人负担。
民国末期,通货膨胀,货币贬值,“拿着一口袋钱买不到一口袋米”,一担面5000万元,乞丐拒收千元以下钞票。
物价飞涨,朱安的生活十分清苦。北平《世界日报》有一位记者采访朱安,看到她正在用晚餐:半个小米面窝窝头、一碗白菜汤,另外有几碟尖辣椒、腌白菜、霉豆腐。
自婆婆去世后,许广平的接济已中断,周作人担负长嫂的部分费用,在极度困顿之下,朱安听从周作人的建议,打算变卖鲁迅藏书。
鲁迅在北京故居的书房许广平委托律师《申报》上发表申明:“按鲁迅先生终身从事文化事业,死后举国哀悼,故其一切遗物,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以备国人纪念。况就法律言,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不得单独处分,否则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规定。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广平等决不承认。”
“你们总说鲁迅遗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鲁迅遗物,你们也得保存保存我呀!”,朱安被社会关注后,许广平继续寄生活费得以解决生计问题。
朱安给内山先生的代笔信中说:“我侍候婆婆三十八年,送老归山,我今年也已经六十六岁了,生平但求布衣暖菜饭饱,一点不敢有其他的奢望,就是到了日暮途穷的现在,我也仍旧知道名誉和信用是很可宝贵的,无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压迫,比信用名誉更要严重,迫不得已,才急其所急,卖书还债,维持生命,倘有一筹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这种下策呢!”从信中体会她晚景凄凉。
在八年抗战、国内战争期间,朱安作为鲁迅的合法夫人,对社会各界的捐助,辞而不受,她说“宁自苦,不愿苟取”。
朱安去世前一日,对前来探访的记者说:“周先生对我并不算坏,彼此间并没有争吵,各有各的人生,我应该原谅他……许先生待我极好,她懂得我的想法,她肯维持我……她的确是个好人。”
1947年6月29日,朱安孤独地去世了,身边没有一个人,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69个春秋,孤独地度过了四十多个漫长的岁月。
朱安临终前给许广平写信,希望“灵柩回南,葬在大先生之旁。”她至死都想着在鲁迅旁边,可惜没有遂愿,既没埋在鲁迅的上海万国公墓,也没有葬在婆婆长眠的北京板井村坟地,而是按照许广平的意思埋在北京西直门外的保福寺墓地,墓碑都没有。
上世纪60年代,朱安坟墓被夷为平地,终究不知她魂归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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