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的名吃有个名堂叫三头一掌,就是鱼头,鸭头,兔头,鸭掌。不知道什么时候出道的实力派组合。大概从我记事起就有这么一号。细究起来历史估计也不过二三十年的样子,没有各种牵强附会的古代故事,大概是八九十年代生活水平好了之后,望着一些平时不吃的部件“再利用”才有的发明。都是些平日里不入流的小角色,但组合起来就是夜宵佐餐的绝对主力。夜宵届的四大天王。
别的暂且不表,兔头是我的最爱。
爱吃头的必然是老饕。头这东西极难处理。骨多肉少,卖相又不佳。往往吃的人寥寥。君不见,整个的牛头、猪头都是烧香祭祖的贡品,上不得餐桌,要是端上来,不然即使不说瘆人,也让人看着发愁发愣不知道如何下筷子。外国友人估计是见不得这个场景。
啃兔头,用北方话说,要有股浑不吝的劲头。
兔头要吃必是要麻辣口味的,红油汪汪。一碗端上来,已经卤得熟透,骨脱肉滑。
从汤汁中捞出,放在白瓷碟上,尽管诱人香气,早已让人味蕾大开,但接下来的步骤可马虎不得,仿佛宗教仪轨,汪曾祺也写“吃兔头是有一定章法的,先掰哪儿,后掰哪儿,最后磕开脑绷骨,把兔脑掏出来吃掉。没有抓起来乱啃的,吃得非常干净,连一丝肉都不剩。”
拿起兔头,从兔唇处一掰两半,先吃的是兔脸颊,这里肉最多,脸颊的肉已经被煮的很烂,轻轻一咬,一撕,一吸,嫩滑而辣的兔肉就都进了嘴里,再用舌头一舔,脸颊骨的肉就一扫而光,只剩干干净净的骨头。这动作需要手和嘴的完美配合,非是多年的老饕不可,要是用筷子夹,这不是故作淑女姿态的小姑娘就是初来乍到的食客。吃完脸颊肉,接着是兔舌头,柔软中带着韧脆。再是顺着上脑壳扫荡,扣出上面的褶皱,爽脆。一路向上,然后就到了另一个重头戏,脑花。不能急着打开它,卤制的时候里面有汁水浸渍,要先小口吸吮,再轻轻等掀开颅骨,又是考验技巧的时候了,脑花越是完整手法也越是精湛。脑花,口感嫩滑,入口即化。吃完脑花还没完,把剩下的部分继续掰成两半,继续打扫战场,眼球、眼睑,丁点肉都绝不放过。仔细吃完,吃的就是这个味道,耗得就是这个光景。
一套动作下来,刚才红汪汪的兔头已经变成桌上一堆森森白骨。啃兔头的高手必定也是半个兔子生物学家,对头颅构造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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