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贪污受贿是从古至今都存在的一种不良现象,而无论什么时候,贪官永远都是每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人所痛恨的对象。要说起古代历史上比较为大众所知的贪官,估计和珅绝对是名列其中的。
和珅(1750年5月28日—1799年2月22日),钮祜禄氏,原名善保,字致斋,自号嘉乐堂、十笏园、绿野亭主人,满洲正红旗二甲喇人,清朝乾隆年间的官员、商人。嘉庆四年(公元1799年),乾隆帝刚刚驾崩,嘉庆帝便列举和珅二十大罪状,先抄家,后赐死。和珅之罪,可谓死有余辜,光是在他家抄出的银子就有八亿两之巨,相当于当时清政府15年的国库收入,所以后来就有了“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一说。
和珅像但其实历史上的和珅是一个非常有原则性的人,始终坚守着他自己的“三不收”原则,从而使得明知他是大贪官一枚的乾隆皇帝未痛下决心办他,使他成为清乾隆一朝最大的贪官。那么,接下来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和珅的“三不收”。
1.办不到的事不收。
《铁齿铜牙纪晓岚》俗话说“伴君如伴虎”,和珅虽深受乾隆帝的宠信,但也存在着随时被皇帝砍杀的风险。和珅极善察言观色,乾隆帝的一个细小动作,他也明白乾隆的意思。不过他并未因此而跋扈自大,相反他却非常谨慎小心。当他收受贿赂时,若所托之事是皇帝心中所厌恶的,那么他坚决不收;若所托之事是自己完全有把握办到的,且是皇帝不十分反感的,事成之后才收取别人的贿赂。这样既能使自己多了一份收入,又不会惹得皇帝不开心;反之,事情没办成,不仅事主会心中有怨,就连皇帝知道后也会心中有气。
2.不收有关科举选人的请托钱。
清科举考试时考生用的号房科举制度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是一种社会智商、能力的培养、挑选、使用的社会性管理程序。科举制从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开始实行,到清朝时期已经相当发达了,一些权贵子弟若想要入仕途也必须和普通人一般参加科举考试。一般情况下,这些人的长辈们就会贿赂主考官,而且贿赂的价值一般都非常丰厚的。但和珅在担任主考官时从未收过这样的贿赂,徇私舞弊。所以在这一点上,他表现得非常的公正与公平,俨然一个正直的清官。因为他清楚:科举考试是皇帝十分在意的事情,说不定哪天就会调查,如果查出他收了这种贿赂,恐怕皇帝也会毫不手软的处理了他;再说选出来的人也是为了大清朝的江山所服务,如果靠财力选人,估计大清江山也要寿终正寝,和珅也怕“覆巢之下,无有完卵”。与此同时,他还劝诫其他人也不要向这里伸手。
和珅虽贪,但不会触碰读书人的底线与利益。其实,他这样做也是为自己日后免遭读书人的谩骂而留的一条后路。
3.赈灾款不收。
王刚老师饰演的和珅在古代许多百姓都是靠天吃饭,所以说那时如黄河决堤、干旱绝收、洪水灾难以及庄稼虫害病等一些灾难,就会经常出现灾民情况。此时,皇帝就会为安抚灾民,从国库中调拨出一笔款项进行赈灾,且赈灾款的数额不菲,但皇帝拨给地方的赈灾款是要通过很多层的传递,每一次传递都被传递的人员截留一部分,到了真正需要救济的灾民手中,基本已经所剩无几了。但和珅做得相当优秀,分文不取赈灾款项,还劝诫那些给他送礼的官员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部分钱财来进行赈灾。而这也是乾隆帝不动和珅的重要原因之一
比如有一次河西走廊发生旱灾,当时清王朝拨了300万两白银赈灾,乾隆帝派和珅前去发放。当地官员得知消息后,准备从这300万两白银中拿出一部分来贿赂和珅,结果和珅坚决不收。不仅如此,他还要地方的各州府官员捐助50万两来一同救济灾民。
《宰相刘罗锅》也就是这“三不收”原则,使和珅在乾隆一朝时如鱼得水,而且不得不说的是,和珅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才能的人,精通满、蒙、汉、藏等四种语言,也懂得一定的理财,不然乾隆也不会让他身居高位长达二十多年。在乾隆帝心中,和珅虽是贪官,但也有他自己的原则和为人之道,因此深受乾隆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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