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通过持有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LP)间接持有蚂蚁金服。如果君瀚转让蚂蚁金服的收益分配给马云或者马云持有君瀚合伙期间取得蚂蚁金服的分红,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政策依据:《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
二、财税[2019]8号中创投企业的范围是,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的有关规定。
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经查,蚂蚁金服拟2020年实现海外和科创板上市。
三、财税[2019]8号规定两种核算方式不同,税率不同:
四、单一投资基金核算(20%)
1. 单一投资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义设立的创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创业投资项目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核算投资人的应纳税额;
2. 基金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
(1)股权转让所得:单个投资项目股权转让以年度股权转让收入减去对应股权原值和转让环节合理费用;基金股权转让所得以该纳税年度内不同投资项目的所得减去损失,余额大于或等于零的,即确认为该基金的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余额小于零,转让所得按零计算,且不能跨年结转。
(2)股息红利所得:以所投资项目分配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收入的全额计算。
3. 个人投资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1)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投资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
(2)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投资人按照其应从基金股息红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
4. 缴纳时间:
(1)股权转让所得:次年3月31日前由创投企业代扣代缴;
(2)股息红利所得:按次由创投企业代扣代缴;
5. 没有综合所得的投资人不可减除费用和扣除
五、整体核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规定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1. 将创投企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计算应分配给个人投资人的所得;
2. 基金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包括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年度核算亏损的,准予按有关规定向以后年度结转。
3.个人投资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先计算创投企业年度所得,再计算应分配给个人投资人的所得。
4.缴纳时间::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关于“经营所得”的相关规定缴纳,创投企业无代扣代缴义务。
5. 可依法减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扣除。
六、注意:
1. 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未必能少缴税,需综合考虑个人投资人在不同的核算模式下应纳税所得额。
2. 核算方式应由创投企业选择,选择后三年之内不能改。选择一种核算方式满3年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满3年的次年1月31日前,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 一般在创投企业的投资回报期内,创投企业并不会存在股权转让所得,这期限内,创投企业并没有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的必要。创投企业退出期内,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可能会少于整体核算的应纳税额,这时,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对个人投资人更为有利。但应提前进行测算,对两种核算方式下个人投资人应纳税所得额作出测算,以判断是否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
综上,君瀚转让蚂蚁金服或者持有分红,马云作为自然人的合伙人根据不同的核算方式有两种税率的可能:20% 或 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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