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是伪国学爱好者,对于传统文化,我有一定的爱好,至今研读的热情不变。《道德经》的五千余字,曾倒背如流;四书五经的诸多篇目曾深入学习;诸子百家的著作略有涉猎;理学心学的概念,略知皮毛。但随着对国故之学了解的深入,我也深感传统文化必须在扬弃中继承,而非简单地全盘接收。虽然国学文化浸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百姓日用而不知之。但是,确有一些不太符合现代文明的观念仍在发或者一些负面的影响。在此,试举两例。当然,不完美的地方肯定不止这两处。
一是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统文化当中,孝文化是一个核心。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很赞成,很支持。但是,具体到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其实不太符合目前以及将来男女平等、男女平权的现代文明的思想。甚至有一些丑恶的现象,包括在个别地方通过收买被拐卖妇女来满足传宗接代的需要时,甚至会拿这个理论作为一种遮羞布,来充当他们所谓价值观的外衣。但是,这无法掩饰拐卖妇女本质上就是残余的现代奴隶制,是人对人的奴役。同时,这也造成了非常典型的重男轻女的现象!个别地方为了生男孩不惜代价,造成对女婴女孩女子的严重伤害与歧视。
其次,就是所谓的“为尊者讳”,什么叫为尊者讳呢?就是:这个人很重要,社会地位很高,如果说他做了一些错事、坏事、道德上有瑕疵的事,你呢还必须维护他高大上的人设,帮他掩饰那些不光彩的甚至是黑暗的那一面。这个在中国历代的史书当中反映的尤为的明显,从孔子修订《春秋》开始,让历史撰写与表述为这个价值观而服务的流毒就遗传至今。鲁迅先生说遍读二十四史,从字里行间就读出了两个字——吃人,其实还应该再加上两个字——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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