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首次将男人作为第一视角,去写男人的戏、男人的心理,在这之前,《倾城之恋》《金锁记》《第一炉香》都是用的女人的视角。
尽管是初次用男人的视角来说话,张爱玲对男人心理的把握已经很精准了,开篇就出现了一段特别经典的文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看某乎上还有些问题在讨论——
如何理解张爱玲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如果是你该怎么做才永远都是硃砂痣和明月光?
张爱玲所写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振保更爱娇蕊还是烟鹂?为什么?
白玫瑰和红玫瑰?是不是选了谁都会后悔?
在我看来,这些都不是什么值得讨论的问题,张爱玲的本意断然不是让女人操心自己如何成为永恒的“白月光”“朱砂痣”,而是借白月光与朱砂痣,探讨人性的缺陷。
好人振保的两次排错
张爱玲的文字是华美的,底色却是悲凉,用她自己的话来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这句话很适合用来概括《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男主角佟振保。
不论怎么看,振保都是个好人。
他出身寒微,与母亲、弟妹相依为命,作为家中长子,他靠一己之力出国留学,成为纺织工程师,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他孝顺母亲,听了母亲的话娶了烟骊;他自己有所成后,还替弟弟笃保还了几次债,替他娶亲,替他安身养家;他把妹妹介绍到内地的一个学校去教书,想着里面有不少男教员都是大学刚毕业;不仅对家人好,他对朋友也没得说,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旁人都知道振保是个好人、是个君子,振保自己也知道,他比谁都珍惜好人这个身份,小心慎微,生怕行差踏错。
振保也是犯过错的,那是在巴黎留学的时候,他和一个外国的妓女上了床。
告别童贞,竟然是靠嫖娼,妓女整理衣物时,振保从镜子里看见她——一头很多的蓬松的黄头发,绷在衣裳里,单露出一张瘦长的脸,眼睛很蓝,但那蓝都快晕到眼下去了。振保猛然觉悟,那是一张森冷的、男人的脸、古代士兵的脸。
这份直达神经的震动,让他下定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携带。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为了维护这个“对”的世界,他克制欲望,竭力排除一切可能让他犯错的因素。
第一次排错,是对玫瑰。
玫瑰是振保的女朋友,英国、广东混血儿,年轻、活泼、天真,头发剪得极短,口没遮拦,谁都能在她身上捞一把。这样的玫瑰,显然不符合振保“对”的标准,自己的妻子应是贤妻良母,温良谦卑、恭顺保守,能帮他把那个因为忙于工作而甩到背后的家打理得舒舒服服。
所以,振保推开了玫瑰,就连他自己都惊叹,竟然推得开,当然他也懊悔。但我想,振保更多的是感动,感动于自己的自制能力,他被自己感动了。
振保的这种自怜,在多年后的一场雨里,表现得更加清晰。那晚,他冒雨回家,在浴室里洗脚暖身子。
他把一条腿搁在膝盖上,用毛巾擦干每一个脚趾,忽然疼惜自己起来。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有人说振保既不爱红玫瑰也不爱白玫瑰,他爱的是自己,我认为是有道理的,光是怜爱自己,不会让人活成悲剧,要是既怜爱自己又是个爱无能,恐怕就得悲剧。
第二次排错,是对娇蕊。
振保爱无能,在跟娇蕊的这段经历里就体现得很明白了。他其实是有爱欲的,与娇蕊的第一次见面,就充满了欲。
当时,娇蕊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为了跟客人振保握手,好巧不巧,一点肥皂沫子就飞到振保手背上去了。振保怎么反应的呢?
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振保指挥工人移挪床柜,心中只有不安,老觉得有个小嘴吮着他的手。
振保心猿意马,想起来曾听自己的朋友、娇蕊的丈夫说过,在伦敦读书时,她还是一个交际花,闻名不如见面——
一件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微温的水里就像有一根热的芯子。龙头里挂下一股水一扭一扭流下来,一寸寸都是活的。振保也不知想到哪里去了。
他想到哪里去了,我们明白得很。
娇蕊太容易让他犯错了,振保清楚,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娇蕊非但很热,还是朋友的太太,简直是热上加热,热得振保都接不住。
这份炙热让振保动摇得很厉害,两次和娇蕊的对话,可以看出他的动摇是逐步加剧直到崩溃的。
第一次对话发生在娇蕊把自己的前情夫孙先生放了鸽子以后,两人靠在阑干上,聊起天来。娇蕊说自己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振保问她是否有空房间招租。娇蕊没答应,振保又说自己要住单幢的。娇蕊哼了一声:“有本事你拆了重盖!”
似乎是聊的房子,其实是聊的婚姻。
朋友妻不可欺,他这么坚持正确的人是不会做这事的,他先是试探,问娇蕊能不能成为她的情夫,反正她的情夫多得很,多自己一个也不会让她老公受到更大的委屈。
娇蕊不开心了,她是认真的,要振保拆了重盖!意思就是要跟现在老公离了婚再跟振保结婚,振保呢,马上顾左右而言他。
第二次对话发生在娇蕊跟振保坦言,自己早就写了航空信,给出差的老公寄了去,说了他们的爱情关系,说了要离婚。
振保在喉咙里“嘎”地叫了一声,立即往外跑,跑到街上,回头看那峨巍的公寓,灰赭色流线型的大屋,像大得不可想像的火车,正冲着他轰隆轰隆开过来,遮得日月无光。
这段张爱玲又在“以实写虚”,她写情绪崩溃,先写实的大楼,大楼当然不会向振保扑过来了,是有血有肉、爱着他的娇蕊朝他扑了过来,他像个逃兵,丢盔弃甲、不战而败。
人生的悲剧不在于选错,而在于已经做出选择之后,发现自己错了。
和娇蕊分手后,振保娶了白玫瑰烟骊,如果说和一个离过婚、感情史混乱的女人结婚是一种“错”的话,那他确实选择了一种“对”的生活,和一个老实本份、清清白白的女人,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
但是,人生哪来的对错?
好人振保的一次溃败
振保与烟骊婚姻不睦,说到底,烟骊还是个乏味的女子,婚后的振保习惯性宿妓,每三个礼拜一次,除此之外,他依旧兢兢业业地工作、孝顺母亲、爱护弟妹,直到与娇蕊在公车上的一次偶然相遇,将振保的悲剧推到了顶点。
八年后的这次重逢猝不及防,摇晃的公车上,还是弟弟笃保先认出了娇蕊。她老了、胖了、憔悴了,但还打扮着,只是从艳丽变成了俗艳,而且,还抱了孩子。这回轮到振保意外了,娇蕊非但没有变成一个浪荡女子,反而贤妻良母起来了。
振保本是想教她难堪的,先是问娇蕊好不好、又问她爱不爱现在的老公,再是阴阳怪气地说她:“你很快乐。”娇蕊笑了一声:“我不过是往前闯,碰到什么就是什么。”振保冷笑:“你碰到的无非是男人。”这话已经很刻薄了,换做是以前的娇蕊,不打他一巴掌至少也要丢个白眼,但现在的娇蕊只是侧过头去想了一想道:“是的,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大约无论到社会上去做什么事,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总还有别的……总还有别的……”说完反问振保好不好。
振保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共汽车司机人座右突出的小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但是因为车身的摇动,镜子里的脸也跟着颤抖不定,非常奇异的一种心平气和的颤抖,像有人在他脸上轻轻推拿似的。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
其实振保心里是知道的,他知道自己错过了非常重要的人和事——
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止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她也并不安慰他,只是沉默着,半晌,说:“你是这里下车罢?”
多么尴尬和难堪啊,想在旧爱面前显摆两句自己过得有多好,结果未语泪先流,他自己倒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输家。
也就是在这一场重逢里,足足过了八年,他才意识到自己爱着娇蕊,他坚持的“对的选择”,压根没给他带来“对的结果”。就好比你解题,公式用对了,答案却错了,问题是,生活本没有公式。
振保颓废了。
他对出轨的妻子冷眼旁观,常常喝酒,在外面公开地玩女人,以前还有顾忌,现在都抛开了,他醉醺醺地回家,或是不回家。
读到这里,有人或许会觉得真是出了口恶气,当初不珍惜娇蕊,活该现在一地鸡毛,最好这个伪君子就一辈子走不出情伤了。然而,振保并没有一直颓废下去,张爱玲给好人振保的回归留了一句话,最后她写——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好人像个套子,在套子里待太久的人,哪怕跳出套子一刻,心绪也是不宁的,好像是辜负了那个在套子里乖乖待了好久好久的自己。
王小波说过:“你必须按所想去生活,否则只能按生活去想。”
振保的前半生没有按所想去生活,他不是没有机会,等到机会彻底没了,他活成了后半句。这么看,《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悲喜剧。
张爱玲首次尝试从男性视角写文章,非常成功,把一个自怜又爱无能的振保给写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选择题,女人也一样会遇到,一个是有颜有才的帅哥、一个是除了钱一无所有的土老帽……
没有永远都对的选择。
人的理性无法控制潜意识,等到我们明白了潜意识里要什么的时候,多半已经没有选择了。
这就是人性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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