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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对于法定的“三改变、两处分、两他人”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经管理人员不能单独决议,故聘请包大师担任经营管理人员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A项正确;
扩充蛋糕房的经营范围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作为经理的包大师无权单独决议,C项错误;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5条第1款:“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包大师作为蛋糕房的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务,以合伙企业名义签订合同是合法的,B项正确;
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由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企业对其进行职务范围的授权,经营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二者关系可以类推适用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D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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