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袁玉明、副科级审判员梁建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
2017年9月,岚县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狮乡丁家沟村赵某分期付款车被扣纠纷案予以判决。2018年3月至6月,在案件执行期间,袁玉明、梁建林三次接受该案申请执行人赵某的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袁玉明、梁建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汾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李喜庆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李喜庆带队对10家监管企业申请延续或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现场核查,在检查过程中,李喜庆等人多次违规接受监管企业吃请。另外,李喜庆还收受监管企业价值416元的礼品。2018年9月,李喜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检查组其他成员李建全、田悦君、任斌、梁一飞、武安晶被诫勉谈话。
3.岚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李青平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问题。
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李青平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回老家上坟,并将产生的燃油费300元及个人私家车燃油费100元共计400元一并在单位报销。2018年12月,李青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兴县圪垯上乡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014年,兴县圪垯上乡卫生院用经营收入经费违规为单位职工滥发生活补助款27521元,伙食补助款23356元。李山泉作为圪垯上乡卫生院院长,应负直接责任。2018年12月,李山泉受到记过处分。(吕梁市纪委监委网站)
觉得好看请点亮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