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多器物都曾对人类的进步与发展起了作用,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效率更高的同类器物不断涌现,老器物便大约只有一种归宿:进博物馆。我有一支一直以来特别珍视的钢笔,珍藏和使用有十几年了,但今天我决定让它进我家的博物馆:博物“筒”,那里面现在已经有几件我曾很珍视却再不使用的东西。
我上小学的前三年用的是铅笔,之后一直到参加工作的前几年的这大约20多年时间,基本上用的都是钢笔,因此,我对钢笔还是情有独钟的。大约10年前,一位友人知道我比较喜欢书法之后,专程从外地给我送来了一支比较高级的用于写书法字的钢笔,对于它,我真是既珍视又喜欢,就把它放在家里的书架上,偶而有闲时就会用它来“享受”一下写字的快乐。尽管用钢笔书写用很多不便,最大的有两个,其一它总要吸墨水,而一管墨水又写不了多少字,并且在书写过程中笔尖往往会出现“干涩”不出水的现象,这时候就得再“蘸”墨水或者把吸管里的墨水挤出些到笔尖上才能再次使用,很是麻烦,其二是在吸墨水或者书写过程中,钢笔很容易发生“冒水”事故,握笔的手指头就会被墨水“污染”,这看起来很是不雅。但对于我来说,用钢笔书写能让我回忆起曾经的那些时光,因此,我对用钢笔书写并不排斥,反而还会偶而使用一下的。
半年前我一时兴起,自己搞了一个“手抄诗经”项目,当时就决定用这支珍钢笔。当然,在项目进行中,“干涩”、“冒水”等事故其实也发生了不少,但我次次都没有计较,而是选择宽容与理解,主要的原因是我不想让一个项目中出现两种差别较大的字迹。今天上午,我又坐在茶桌旁边喝茶边看《流沙河讲诗经》这本书,由于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对流沙河那种动辄就来一句“这个字应该读作什么什么”之类很显突兀的写法产生了点反感,于是就想在其旁边写一点自己一闪而过的看法,没想到这次这支钢笔却一点也不给力,怎么想方设法也写不出一个字来,无奈,我只好从茶桌上的笔筒里抽出一支圆珠笔快速地完成了我这一瞬间出现的“一吐为快”的灵感,而就在此时,我有了一个新的决定:这支钢笔曾经真的不错,但现在的它既然满足不了我随心所欲的书写要求,那就让它进博物“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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