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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买房未成功 中介费难退清

外地人买房未成功 中介费难退清

作者: 老李讲评 | 来源:发表于2017-04-02 09:42 被阅读0次

    “补交个税、买房落户”落空

    孩子该上学了,在郑州工作的王先生(户籍洛阳市)想在郑州买个房子,以把孩子户口迁过来,方便上学。

    3月4日,在房产中介公司里,王先生与房主张林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王先生以149万元购买张林的111.55平方米的住宅,并向支付购房定金2万元,中介费用2万元。

    3月17日,郑州市出台“补缴社保不予认可”的住房限购新政后,社保缴纳不足两年的购房者王先生也遇到同样的中介退费难题。

    王先生非郑州户籍,且无法提供3年内在郑州市连续24个月以上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具备购买资格。

    “中介说可以帮我补个税,使我具有购房资格。”王先生说,但随后,因为一些原因耽搁了进度,直到今年3月17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通知: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失去购房资格的王先生要求退款,房主张林愿意扣除2000元后,退还1.8万元,但中介方面不愿退款。

    【陪办】退款金额不超过1万元

    3月30日上午,王先生来到该中介公司。中介员工已提供了“牵线搭桥”服务,而王先生在补办社保、个税等过程中,未按照中介的指令去操作,由此耽误时间,“签完合同后佣金就不可能退了,但是2000块钱的代办费是可以退给你的。”

    “你们提出的补办个税、社保的具体方案有失稳妥。”王先生表示,政策变动是不可抗力,让购房者单方面承担损失,很不合理。

    随后,该中介一位负责人赶来向王先生称,若不愿继续购买,中介方面愿意从2万元已收款项中,退还5000元。

    最终,上述中介负责人表示,愿意再让一步,退款金额不超过1万元,并尽快安排房主、购房者、中介三方协商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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