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床上,我听见知了的叫声,
不令人暴躁的,可爱的声音。
它或许也是只麻雀,嘿嘿,难以分辨,对我来说。
强求的不应是结果,我确实喜欢它的声音,要是每天傍晚的时候都能听到,那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也喜欢过很多其他事物,亦是如此,疯狂的迷恋往往持续不了多久,能经久不断的是淡淡的轻盈的好感。
目的不应是占有,就像一只小猫,无论它多迷人,无论它是否名义上归属于某个人,它都是它自己,是跑是跳决定于它自己,是喊是叫决定于它自己,甚至选择死亡的权利,也该是它自己。
如果太喜欢一个事物,最好的方式不该是温柔以待么?不苛求完美,不试图改变,一切保持它原本的样子,施爱者做个隐形的观众。
有权利自由改变的只有受自己支配的自己,站在施爱者的那方同时也被别人施爱,也不应刻意强调改变,被施爱的也需要自省是否试图改变别人。
反之,不用特意按照哪个人的想法去制造自己的性格或心境,希求瞩目的愿望也应是打造自己热衷的模样,保持独立的想法与心态,最不能忽视的是自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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