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我特别喜欢的席慕容的《无怨的青春》,相爱过的人,即便不能好好在一起,也请好好的说声再见,感谢对方的陪伴。
可我,终究,还是没有办法和李同学好好的说声再见。
十六岁时,我决定放下叶景时,我哭了一节自习,然后,狠狠的咬自己的胳膊,那是他留给我最后的痕迹。
我想痕迹消失,我就会忘记他,我后来才发现,原来我是从那天开始不喜欢叶景的。
还记得那天阳光正好,叶景被大贱人泼了红茶,水滴从他的发梢落下,他那漂亮的眼睛盯着我笑,唇边有若有若现的酒窝。
我喜欢上他,到彻底放下他,不过半年的时间。
而我和李同学,纠纠缠缠七年了,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喜欢一个人这么久。
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需要用自残去威胁留住一个人。
我讨厌现在的自己,一周哭的次数可以赶得上以前的一年哭的次数。
我讨厌歇斯底里的自己,我讨厌自残的自己,我明明那么怕疼,却总是在抽自己耳光,我明明那么怕丢人,却总是在很多人面前失控摔东西,成为别人口中的谈资。
小西说我只是恋旧而已,所以总是觉得自己特别特别喜欢李同学,其实不是,我只是好像从未如此依赖过一个人,所以,我觉得我离开他,我会死。
但是,这世上,怎么会有谁真的永远离不开对方呢?
他早就不是那个人了,可我还在期翼属于我的那个人回归。
那个看见我哭,便会心疼的人,那个从来不舍得伤害我的人,那个总是能化解我坏脾气的人,可是,他不是了啊,他不是了。
我没办法潇洒的离开,我已经狼狈至极,又怎么可能潇洒?
其实,我挺想死的,可是我不敢。
我们的故事也许十八岁的时候,命运就已经给出了答案,分道扬镳,才是我们的结局。
只是由于我的不甘心,我只是不甘心而已。
多么可笑,我居然会不甘心。
后来,依旧是他提的分手,我忽然觉的可笑,纠纠缠缠了七年之久,却一直对牛弹琴,鸡同鸭讲,他总是控制着我所有的想法和情绪,对我的生活影响极大,包括,现在我都在受他的影响。
喜欢喜剧,喜欢喝百事可乐,这一次,我妥协了,我无法去遮盖他对我带来的影响,那些好的,坏的,所有的体验,我只知道这一次是真的结束,我后悔也厌恶和他浪费的七年,是浪费,而不是消磨。
消磨时光是个很美好的词,而我们,是浪费,是可耻的用自以为是的喜欢去接受对方的pua,是自以为是的自我感动……
鸡同鸭讲的恋爱,再见,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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